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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期間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1、工傷鑒定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法律主觀:工傷鑒定期間,用人單位一般不能采用無過錯性辭退或者裁員的方式來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采取過錯性辭退或者協商一致的方式來依法解約是可行的。另外勞動者可以主動依法來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工傷期間,勞動者可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單位不能提出解除合同。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4、法律主觀:在辦理工傷鑒定的期間,用人單位一般不能跟傷者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傷者可以主動申請離職。
5、在等待鑒定結果期間公司是不能跟傷者 解除勞動合同 的,但是傷者可以主動申請離職。
工傷鑒定后怎樣解除勞動關系
法律分析:工傷期間,勞動合同不能終止的,也不能解除的。
如果達到勞動能力鑒定等級(1-10級,最輕為10級,最重為1級。這時就分為三種情況:1-4級 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
五至六級傷殘工傷職工 鑒定為五至六級的工傷職工,經本人提出,可以 解除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關系。
走正常的離職程序,直接要求單位支付相關工傷賠償即可。工傷賠償的標準包括: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等標準。
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 職業病 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1、工傷期間,勞動者可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單位不能提出解除合同。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2、工傷鑒定完,沒有構成傷殘等級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按程序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工傷鑒定為一至四級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工傷鑒定為五至六級的,非勞動者本人申請,用人單位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3、法律主觀:工傷醫療期中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對于患職業病診斷期間、因工負傷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用人單位無權解除或終止與其的勞動關系,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4、法律分析:工傷期間,勞動合同不能終止的,也不能解除的。
5、綜上所述,工傷期間職工工傷期間除存在過失性辭退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6、有工傷公司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內容如下: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或者患有職業病,在工傷期間,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在工傷期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后,勞動合同期限會續延到工傷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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