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醫療期的認定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醫療期從何時起算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醫療期規定
- 2、工傷治療期限是怎么規定的
- 3、工傷醫療期的規定時間
- 4、工傷的醫療期由誰來確定
工傷醫療期規定
工傷醫療期應當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一個月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或者職業病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醫院證明,單位申報,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后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三十六個月。
工傷醫療期的規定時間為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第二條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 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的時限。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為18個月;20年以上為24個月。
工傷醫療期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1-24個月,嚴重工傷或者職業病需要延長醫療期的,最長不超過36個月。工傷醫療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治療期限是怎么規定的
工傷醫療期的規定時間為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工傷醫療期的規定時間是多久工傷醫療期的規定時間不超過12個月。工傷的醫療期一般是指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內勞動者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但勞動者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醫療期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1-24個月,嚴重工傷或者職業病需要延長醫療期的,最長不超過36個月。工傷醫療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處理期限可以三十日,可以是一年以內。職工因工發生事故傷害的,可由用人單位向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不配合的,職工或者其家屬可以向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醫療期的規定時間
1、工傷醫療期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1-24個月,嚴重工傷或者職業病需要延長醫療期的,最長不超過36個月。工傷醫療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工傷醫療期的規定時間為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3、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為18個月;20年以上為24個月。
4、工傷醫療期應當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一個月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或者職業病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醫院證明,單位申報,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后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三十六個月。
工傷的醫療期由誰來確定
法律分析:工傷醫療期指停工留薪期,由專業的醫療機構認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規定工傷醫療期,根據工傷職工受傷情況,由醫療機構確定治療的時間。
這個醫療期,應該由醫療單位(如縣級以上的醫院)或者法醫鑒定機構來確定。
法律分析:工傷醫療期應當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一個月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或者職業病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醫院證明,單位申報,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后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三十六個月。
工傷醫療期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決定,醫院根據規定期限內,掌握職工的休假時間,一般不能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的,經過批準,可以延長一年。
第六條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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