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認定的中斷,以及工傷認定中斷仲裁時效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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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時效中斷的情況
1、法律主觀:工傷認定時效中斷的情形: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屬于用人單位原因;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不可抗力;其他。
2、工傷認定時效中斷,是指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3、法律主觀:工傷認定中斷訴訟時效的可以重新計算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4、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5、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屬于用人單位原因 (四)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 (五)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仲裁、 提起民事訴訟 。 由此可見, 工傷認定時效 可以中斷,在中斷情形過去之后要盡快提起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時效中斷可以嗎
能,工傷認定申請的期間可以中斷、中止設立工傷認定申請期間的目的,一是督促勞動者盡快行使權利;二是便于工傷認定,避免因時間流逝造成證據滅失,防止工傷認定爭議。
由此可見, 工傷認定時效 可以中斷,在中斷情形過去之后要盡快提起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時效能中斷,如果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個人也是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的。
法律主觀:工傷認定中斷訴訟時效的可以重新計算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主觀:工傷認定適用時效中斷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規定:由于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 工傷認定申請 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
工傷認定時效可以中斷嗎
1、由此可見, 工傷認定時效 可以中斷,在中斷情形過去之后要盡快提起工傷認定申請。
2、能,工傷認定申請的期間可以中斷、中止設立工傷認定申請期間的目的,一是督促勞動者盡快行使權利;二是便于工傷認定,避免因時間流逝造成證據滅失,防止工傷認定爭議。
3、法律分析:工傷認定時效能中斷,如果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個人也是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的。
4、法律主觀:工傷認定中斷訴訟時效的可以重新計算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5、法律主觀:工傷認定適用時效中斷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規定:由于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 工傷認定申請 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
6、工傷認定時效中斷,是指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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