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給大家聊聊關于勞動糾紛加班補償標準,以及單位未足額支付加班費,勞動者主張經濟補償可以獲得支持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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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未足額支付加班費,勞動者主張經濟補償可以獲得支持嗎?
我是律師,歡迎和我交流法律問題,點擊關注,以免下次找不到哦!加班費屬于勞動報酬的一部分。用人單位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勞動報酬。并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強制加班,如何舉報?
首先明確一點,公司強制加班肯定不對,肯定違法,中國國情可能很普遍吧,其他發達國家就不去一一說了,畢竟還追不上別人的節奏,也不去羨慕嫉妒恨了,我相信中國這樣加班,勞動局真不知道嗎?只是沒人較真或者很少去較真,目前整個市場競爭白熱化,(國企,壟斷企業除外)你不加班同行就加班,總有一天加班的機會你都沒有,想起一句話既然你改變不了這個環境,那你就要適應這個環境!不是說要求你加班是合法是對的,說老實話我個人也不想去被強制加班,老板肯定想花一元錢讓你做10元的事,作為員工可能想朝九晚五就要按時走!有一天你你做老板了就理解了!
抗疫補貼和加班費沖突嗎?
關于抗疫補貼和加班費的問題,必須要看你是醫務人員還是非醫務人員。
首先,對于醫務人員而言,抗疫補貼與加班費不沖突。這一次疫情之中,所有的醫務人員都付出了辛苦勞動,為成功阻擊新冠疫情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國家早在2月份就下發了《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文件,對醫務人員抗疫期間的相關補貼做出了明確規定。
對于醫務人員特別是一線醫務人員來說,所謂的防疫補貼有這么幾個部分:
1.臨時性工作補助。這個工作補貼是這次疫情發生后,國家明確要給一線醫務人員予以發放的補助,并要求一線的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要提高1倍。各省援鄂醫療隊成員以及本省集中收治點的一線醫務人員檔次最高,大多數省份都是按照600元/天予以發放的。而其他醫務人員大多按照200元/天發放。
2.正常的薪資增長。在疫情防控該期間,國發明電〔2020〕5號明確,要核增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并將湖北省一線醫務人員薪酬水平提高2倍。很多省都參照這個要求,提升了援鄂醫療隊以及本省集中收治點的一線醫務人員薪酬水平,大多數省都是提高2倍,有的最高到3倍。這就意味著這些一線的醫務人員,薪酬水平將比平時提高2-3倍。
3.衛生防疫津貼。2月底,人社部、財政部下發《關于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3號)文件,明確從2020年1月起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準,將原衛生防疫津貼一至四類每人每工作日9元、7元、5元、3元,調整為每人每月560元、450元、350元和260元。
對于醫務人員來說,本身如果是按照倒班制上下班的,就不存在加班的問題,而本身因為疫情防控而加班的,可以正正當當享受加班費。
當然,在這里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就是所謂一線醫務人員和非一線醫務人員的區別,各地有各地的政策和實施方案,不一定會一樣。但有一條,只要是援鄂的或本省的集中收治點一線醫務人員,都可以享受上述的補貼和相應的激勵。
總體上,對于醫務人員來說,防疫抗疫的補貼與加班費是不沖突的。
其次,對于非醫務人員而言,必須要看各自單位對補貼的定義。社會上,各領域、各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在防控疫情上作出了大量工作,很多非醫療單位都有大量的人員在其間承擔了許多加班加點的工作。
不過,由于這些人員是非醫療單位人員,所在單位的防疫抗疫工作,都是由各自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制定防疫抗疫的相關補貼政策,所以,情況大不一樣。
有的單位也參照醫療單位發放防疫抗疫補貼,有的單位直接就按照加班費核定,因此,不同的單位,對于防疫補貼和加班費是有不同的定義。故而,是否沖突必須要看單位的政策是如何明確的。
在這種情況之下,就可能存在給了防疫補貼就不能享受加班費的情況,也可能既給加班費也給防疫補貼。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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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補償金計算時需要包含加班費嗎?
一般來說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時候不包括加班費。
雖然《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有關經濟補償金的規定沒有明確說加班費是否應該納入經濟補償金,但從各地的司法實踐來看,大多在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時候都會剔除加班費。
原因很簡單,法律制定者認為經濟補償金是一種補償性質的費用,它應當以員工正常勞動時間為準進行補償,也就是按照5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來計算經濟補償金。而加班費是員工額外提供勞動所獲得的額外勞動報酬,它不屬于法律規定的正常勞動時間內的勞動報酬。所以在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時候要剔除加班費。
以上海為例,上海就明確規定加班費不計入經濟補償金當中。當年就有員工因為經濟補償金沒有計算加班費投訴公司,最后被法院駁回的例子。
至于具體怎么算經濟補償金,我舉一個例子,這樣方便你理解。
假設老王月薪7000元,其中固定部分的工資為5000元,2000元為每個月的固定加班工資。老王在公司干了一年零三個月,由于老王做事效率低、問題比較多,最后公司跟老王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支付老王1.5個月的經濟補償金而結束合約。
那么,老王的經濟補償金基數怎么算了,就是剔除加班工資2000元,只取剩下的固定5000元作為基數進行計算。用1.5×5000就得到了經濟補償金,就是這么計算的。
好了,現在我基本上解釋完了,你可以按照你們公司實際的情況對照進行測算了。希望能夠對你解惑。
一個人簽訂2份勞動合同,還能要求加班費補償嗎?
《勞動合同法》的確有提到關于員工建立雙重勞動關系的條款,但雙重勞動關系并不一定是公司可以辭退員工的理由。
因為員工建立雙重勞動關系,公司可以辭退是受到兩個條件的限制:要能證明對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過公司提出,員工仍不改正的。
而且雙重勞動關系只能在一處公司繳納社保。
但無論如何,以上提到的只是勞動關系的解除,但與勞動報酬沒有必然的關聯。
很明顯,加班費屬于勞動報酬,因此只要早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內,員工都可以就拖欠或未足額支付額勞動報酬進行勞動仲裁和追訴。
但目前來看,要證明加班費且被支持的概率比較小,因為取證難、流程難!
以上,希望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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