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申請工傷,以及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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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給申請工傷認定,是不想負責嗎
1、單位不報工傷,可能是不想承擔相關賠償責任。工傷保險費用,是根據單位工資總額按一定比例繳納,職工不需要繳納。單位為員工申請工傷時,需要公司承擔停職期間的工資、醫療保險無法報銷的醫療費用、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
2、單位不給報工傷不違法,公司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到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3、對于用人單位不作為或作為不當的,法律賦予了工傷職工的自我救濟權利和途徑。用人單位不給申請工傷鑒定的,勞動者可以自行申請工傷鑒定。
4、單位不配合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5、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獲認定為工傷,即可依法享受工傷待遇。
單位沒給員工申請工傷認定書違法嗎
不合法。若發生工傷事故傷害在30日內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去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主觀:不違法。若發生 工傷事故 傷害在30日內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去申請 工傷認定 。
違法的。單位如不給報工傷,勞動者可以自發生工傷之日起一年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要求工傷認定。法律規定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如果錯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如果單位拒絕賠償,建議 申請勞動仲裁 *** 關于公司不給 工傷認定書 怎么辦的解決辦法,就是向有關部門投訴。
單位沒有申請工傷認定怎么辦
1、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獲認定為工傷,即可依法享受工傷待遇。
2、用人單位不給申請工傷鑒定的,勞動者可以自行申請工傷鑒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3、單位不申請的, 勞動者或者近親屬可以從受到工傷之日起一年內向統籌地區工傷保險行政部門, 帶著充足的材料自行申請工傷認定。
4、法律分析:單位沒申請工傷認定的處理辦法是:本人或者其直系親屬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在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5、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及時申報工傷
工傷沒有及時上報可以直接與單位協商工傷的賠償事項。單位沒有明確告知職工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認定的,屬于單位失職,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法律規定,職工要認定工傷的,應該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主觀: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 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的1年內及時申請。
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勞動者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無法認定工傷的,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提起復議或行政訴訟。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未及時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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