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鐵們,大家好,今天由我來為大家分享曠工經濟補償標準,以及如果因為曠工被辭退,公司是否要支付經濟補償?的相關問題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可以幫助到大家,還望關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們最大的動力,謝謝大家了哈,下面我們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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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為曠工被辭退,公司是否要支付經濟補償?
從你所說的情況,要分兩種可能性,
第一,如果你回不了公司確實是客觀情況且有證據證明的,公司解除是違法的。
第二,如果公司通知你復工,你不愿意回去且沒有客觀情況的,那你就是曠工了,按規章制度處理。
最后,記住一點,打官司打的是證據。
我是勞動法律師, *** 勞動仲裁員,平均一年審理一百多個勞動案件,希望能幫到你。另外,請求大家關注我,謝謝了!!!
礦工遇難怎么賠償?
發生礦難等安全事故,都是所在單位作出責任賠償的,不涉及到國家的補償,對于生還者,所在單位可能會發放一定數量的慰問金,作為遇險礦工的精神安慰,至于費用各地各單位是沒有統一標準的。如果有礦工在礦難中不幸死亡,是屬于因工死亡,一般當地 *** 部門會制定各起事故的補償標準,各地標準是不一樣的。
一般一次性因工死亡補助金標準為,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此外,供養親屬撫恤金發放,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某些鄉鎮或是私人開設的礦井,對遇難礦工一般給予20萬、30萬、40萬等,不等的鈔票給予家屬補償。
三十年工齡因曠工被開除怎樣賠償?
1、若曠工事實存在,公司規章制度對于曠工的規定明確,公司以員工曠工為由將員工開除,并履行法定解除程序符合法律規定,無需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若曠工事實不存在或公司未履行法定解除程序,員工可主張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2、相關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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