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認定后做筆錄還是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認定做筆錄后多久認定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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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后是先去勞動局做筆錄在申請工傷表嗎
1、法律分析:工傷認定筆錄程序是開始詢問,制作筆錄,在筆錄上簽字,做筆錄沒有什么特別繁瑣的程序,做筆錄也不是工傷認定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
2、工傷發生30日內,由你的單位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超出30天,你本人或近親屬或工會組織可以在一年內提出申請。
3、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4、之后幾天的時間就收到了勞動局寄來的工傷認定書,認定我為工傷。在之后就是申請傷殘鑒定,這個是需要個人去勞動局填寫申請表的,我是第二楔骨骨折,夠十級傷殘,然后就是等通知去做鑒定,鑒定玩領賠償金和醫療費。
5、工傷認定必須做筆錄嗎? 工傷認定中勞動局調查,要不要見證人的筆錄,要看具體情況的,如果勞動部門覺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證人過去做筆錄的。
向人力局交了工傷申請認定表后通知去做筆錄,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工傷認定 要注意的事項是: 申請工傷認定首先是要注意時效問題。
勞動局受理之后,認為之前所提交的材料或者描述的事實等不夠清晰時,則會再次通知職工前往去勞動局協助調查核實。
工傷認定要經過哪些步驟申報工傷事故(1)企業應從工傷發生之日或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 申請工傷認定 ,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舉證答辯書給勞動局了,他還要求做談話筆錄對嗎
勞動局受理之后,認為之前所提交的材料或者描述的事實等不夠清晰時,則會再次通知職工前往去勞動局協助調查核實。
工傷認定中勞動局調查,要不要見證人的筆錄,要看具體情況的,如果勞動部門覺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證人過去做筆錄的。
需要。還需要做筆錄的,不過不是工傷申請人員提供證明人,是勞動局工傷科自己去采集證人證言的,你只要證明你是單位的職工,并且是在工作中受傷就可以了。
一般這種情形是之前申請 工傷認定 的時候,受傷的時間、地點、經過、后果等細節問題未闡述清晰,故勞動局需要再次調查核實,以便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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