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用人單位不配合領取工傷保險,以及用人單位不配合領取工傷保險費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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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報工傷公司不配合怎么辦
1、法律分析:首先,工傷申報屬于勞動局工傷科,所以監察大隊是不管的。其次,公司不配合申請工傷認定的,找勞動局仲裁委員會。最后,工傷不支付醫療費,找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單位不配合工傷認定做不了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3、法律分析:申請工傷公司不配合,職工可以自己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在申請的時候攜帶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及診斷證明等材料。
4、個人申請工傷鑒定,如果單位不配合,協商不成,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投訴不成,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法律主觀:如果對于工傷認定事項,用人單位不配合的,受傷職工可以自己申請工傷認定,也可以通過仲裁勞動關系確認。用人單位不認可是工傷,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責任。
單位不配合辦理工傷待遇怎么辦
1、用人單位不給申報工傷,判決用人單位賠償職工應享受的工傷待遇。因為按照規定,由于用人單位故意拖延申報工傷時間,導致職工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無法認定工傷。
2、單位不配合工傷認定做不了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3、其次,公司不配合申請工傷認定的,找勞動局仲裁委員會。最后,工傷不支付醫療費,找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延長至30日;(2)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3)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應當經企業簽字后報送。
5、可以先由員工自己辦理 工傷認定 的相關手續,然后由 勞動爭議仲裁 委或者是人民法院裁定用人單位強制配合辦理 工傷待遇 手續。
6、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保險賠償單位不配合領取怎么辦
1、用人單位不配合處理工傷認定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自行 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單位拒絕賠償,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 。并且應當請求用人單位配合辦理相關手續。拿到有效裁決或判決后,再 申請強制執行 。
2、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3、期限問題,如果用人單位積極配合的話,賠償比較快,如果用人單位不予配合,需要通過仲裁及訴訟解決。
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配合處理工傷認定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拒絕賠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并且應當請求用人單位配合辦理相關手續。拿到有效裁決或判決后,再申請強制執行。
5、發生工傷,由單位按工傷保險標準賠償工傷職工。如果單位不予辦理,職工可憑相關證據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案件法院受理的前置程序,可以看作是一種準司法程序。
6、最后,工傷不支付醫療費,找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這個自己可準備資料到勞動局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公司不配合就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關系,然后到勞動局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然后申請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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