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報完還找單位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報了工傷單位還有工資么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地上受傷骨折報了社保,還能找用人單位嗎?
- 2、公司申請工傷成功,個人可以去社保局報銷嗎?還是必須公司去報
- 3、申報工傷后未認定,職工頻繁找單位鬧訪,改如何處置?
- 4、工傷賠償過后還能否找單位賠償
- 5、工傷后還在原單位上班能賠償嗎
工地上受傷骨折報了社保,還能找用人單位嗎?
1、你好,可以找用人單位協商把受傷不能工作期間產生的費用和困難解決。
2、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3、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為獲得工傷保險待遇賠償,勞動者或其近親屬首先需要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4、法律分析:在工地干活受傷骨折后怎么向老板討要賠償:如果屬于工傷,建議員工自己在受傷一年內先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待醫療終結后申請傷殘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委托律師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工傷待遇。
5、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6、因此,當勞動者在工地上發生事故受到傷害時,應按雇傭關系向包工頭主張賠償權利,而不能找包工頭的前手公司。
公司申請工傷成功,個人可以去社保局報銷嗎?還是必須公司去報
1、不可以,個人沒有權利,必須由單位負責辦理。
2、工傷認定下來后,個人墊付的醫藥費可以去社保部門自己報銷嗎?可以,只要工商定下來,核實之后就會給你報銷的。
3、還是必須公司去報 這些都是公司人事部門的事情,把原件都交給他們,讓公司去辦好了,錢也會打到公司賬上,然后再返給你個人。 此時,個人前往社保,社保也不會接待的,因為社保只對公司辦理業務。
申報工傷后未認定,職工頻繁找單位鬧訪,改如何處置?
1、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大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也是大家的合法權益,而且每一個人在現實生活中可能都會碰到這些問題,所以了解這些問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2、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賠償過后還能否找單位賠償
” 根據該規定,勞動者因 工傷事故 受到人身損害,有權向用人單位主張 工傷保險賠償 ,如果所受人身損害系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所致,勞動者同時還有權向第三人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工傷賠付后能否要求單位賠償 工傷賠償根據不同的賠償項目,一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賠償,一部分由用人單位賠償。
法律主觀:勞動者獲得社保經辦機構的工傷賠償后,符合條件的單位還會進行賠償。以七級傷殘為例,員工因工傷造成七級傷殘的,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后,要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有工傷保險公司還要賠償。按規定工傷保險賠償后,作為單位要支付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賠償的項目不盡相同,主要包括: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用人單位工傷賠償后沒有追償權。因為第三人侵權引起的工傷事故,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可以獲得雙重賠償,即工傷賠償和損害賠償。侵權產生的人身損害賠償請求權,只能由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向侵權人行使,用人單位無權行使。
工傷賠償金(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與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二者性質不同,可以兼得。
工傷后還在原單位上班能賠償嗎
1、工傷后繼續在原單位工作,能夠得到工資照發、報銷醫藥費,適當的生活護理費以及一次性的傷殘津貼等賠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職工的傷殘情況必須是符合勞動部門認定的工傷條件,而且必須經過本市的勞動行政部門認定。
2、工傷還在原單位上班能賠償,具體分析如下:工傷不在原單位上班應當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3、工傷鑒定后還在原用人單位上班的,依據鑒定結果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如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等。員工在工傷后,保留勞動關系,那么員工根據是否有傷殘等級來計算賠償。
關于工傷報完還找單位和報了工傷單位還有工資么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