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解除勞動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勞動法二十七條賠償標準?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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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二十七條賠償標準?
勞動法第2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順豐開除員工補償標準?
據勞動法規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
國企辭退員工賠償標準?
因為是國企,當辭退員工的時候,首先看員工在公司工作了多少年也就是工齡,賠償標準則是每干滿一年賠償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這一個月是一整年的平均工資,例如你工作了6年,而每年月平均工資為6000那么辭退你的話需要賠償你36000元整。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但職工近一年來,只發最低生活費的怎么辦?
一般來說,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是按照解除勞動關系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如果工資本身未足額支付,你可以按照足額支付的工資計算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并要求補足工資差額。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克扣工資,你主張工資差額部分,用人單位就扣工資合法進行舉證,舉證不能,你就贏了!
60歲以上被辭退補償多少錢?
法律分析:辭退60歲以上員工不用補償,六十歲以上的員工已經過了退休年齡,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也就終止了,不屬于《勞動合同法》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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