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試用期規定,以及勞動法對試用期期限是如何規定的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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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2023年試用期規定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對于那種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了3年或者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屬于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那么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3、(3)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法對于試用期的具體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主觀:《勞動法》關于試用期的規定主要是勞動合同中雖然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只有三年以上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才可以最長約定六個月的試用期。
對此種情況,雖然《勞動合同法》第19條并沒有明確規定試用期的適用主體,但是第19條第2款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最新勞動法試用期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新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最新勞動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對于那種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了3年或者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屬于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那么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勞動法有沒有試用期
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最新勞動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國家規定的試用期是幾個月
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對于試用期法律規定是這樣的: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足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兩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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