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過沒關系,因為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被動解除勞動合同還能拿到賠償嗎的知識點,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和問題,如果碰巧可以解決您的問題,還望關注下本站哦,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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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職工解除勞動關系補償辦法
對企業辭退十年以上員工的規定:10年以上工齡,應當視為有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關系,一般情況下不能辭退。如果需要辭退,應當給與一年工齡一個月的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與我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我應該怎么與公司協商解除合同如何避免吃虧
如何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如何拿到應得的賠償?
如何離職沒有后顧之憂?
這些對于普通的勞動者來說的確是知識盲區,稍不留意就可能中了套路。作為人力資源工作者,我試著整理出3個要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認清形式——走or留?我見過不少人,在面對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第一反應是拒絕,他們想留下來繼續工作。這是很不明智的!公司既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這件事就不是要不要留下來,能不能留下來的事情。而是應該談該怎么走,拿多少賠償。
這個時候,有的人會將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直屬領導身上,希望他們幫自己說好話。這就更可笑了,因為辭退我們的決定往往就是我們的直屬領導提出來的,然后自己做好人,讓人事來找我們談。
這里我想告訴大家,當人事找我們談解除勞動合同時,其實公司和我們的直屬領導已經把我們看作“棄子”了。如果我們還抱幻想留下,等待我們的將是各種逼我們辭職的花招。
所以這個時候,與其想著留下,還不如想想怎樣既可以和平分手,又能利益最大化。
第二,清楚底牌——Nor2N?既然要分手,賠償肯定少不了。所以我們要明白依據法律,我們到底能拿到多少賠償?
1.沒有賠償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員工存在以下過錯,公司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支付任何賠償: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勞動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有人會提出,員工犯了這些錯公司還會和他協商嗎?應該直接開除吧?事實上,很多公司真的會先與員工協商,給員工一條后路,勸他們引咎辭職。
2.支付經濟補償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公司以以下理由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由公司提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工作;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者調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如工廠搬到外地);公司裁員;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愿續簽合同;公司破產。3.支付賠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簡單地說就是,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如果不在上面第一點和第二點范圍內,就是違法辭退員工,要支付賠償金。
4.經濟補償和賠償金怎么計算?
經濟補償=工作年限×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賠償金=2×經濟補償=2×工作年限×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工作年限:不滿半年按0.5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按1計算。
平均工資:包括底薪、計件工資、業務提成、績效獎金、加班費、各種福利津貼等等。
第三,公平談判——怎么要價?到這里,我們已經想通了“要走”,想明白了我們要爭取多少“賠償”,下面就是要怎么談了。
1.讀幾遍《勞動合同法》
其實關于賠償問題,90%內容集中在《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從第36條到第50條。建議大家多讀幾遍,特別是第40條、第41條、第47條。
很多人可能在前面也網上搜了不少資料,但是上了談判桌就吃虧,關鍵就在于沒有弄清最原始的法律依據,光想著話術技巧了。
舉個例子,有位HR分享給我的。她有一次和一位員工協商離職,對方對勞動法不了解,把人忽悠得一愣一愣的。先是說N倍補償金是他的領導和老總怎么據理力爭幫他要來的,然后又說自己怎么怎么幫他多要了一個月補償金。最后那位員工走的時候,對公司、領導、HR各種感激。
我問她,公司是不是一開始就準備給N+1?那位HR說,是的。
2.確定談判區間
通過前文,我們能知道賠償最高是2N倍賠償,就是賠償金。最低可以是0賠償,也可以是N倍經濟補償。公司想找我們協商,就說明有談判的空間。因此我們的底線可以設成N,然后2N封頂,在N和2N之間爭取利潤最大化。
至于說怎么談判,這個沒有必勝秘籍了,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過我相信,有了法律給我們撐腰,有了自己的底線,應該能談出一個好結果。
3.談好現場簽字現場給錢
如果談出滿意結果,不要就這樣結束了??梢蕴岢霈F場簽字確認,現場拿錢。因為凡事一拖,就容易拖出意外。我就見過公司反悔的,覺得錢給多了撕毀約定,各種方法逼員工自己辭職。所以最好是現場趁熱打鐵。而且注意離職原因要照實寫,不能寫因個人原因辭職。
而且要現場拿錢,不要聽什么先簽字,月底給錢?,F在欠錢的都是大爺,簽了字再要錢,我們就被動了。
4.現場錄音
人在職場,有時候不得不給自己留個后手。錄音是非常有必要的。有時候HR忽悠過度了,連威脅手段都會用上。比如某購物平臺裁員的時候,員工不簽字不給回工位,連去廁所都安排人跟著。統統錄下來,萬一告上法庭,也是一個佐證。
寫在最后遇到這種事,不要慌。公司愿意談,就說明不想把事情鬧僵,怕員工鬧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只要我們有理有據,談出一個好結果,問題不會太大。
愿意和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大部分都算好公司。一般人事找員工談之前,肯定也都拿到了一定的籌碼,比如N+1的賠償標準。所以好好談吧,咱們爭取應得的,不多拿,也不少拿。
被動解除勞動合同還能拿到賠償嗎
被動接觸勞動合同,是可以拿到賠償的,只要不是自己主動提出辭職的,在非本人意愿離職的情況下,單位要給與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在勞動合同還沒有到期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這樣還要給與勞動者兩倍的經濟賠償金,這些都是勞動法中規定的。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標準和被動解除勞動合同還能拿到賠償嗎的問題分享結束啦,以上的文章解決了您的問題嗎?歡迎您下次再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