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概述
試用期是企業用來考察新員工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是否適合工作崗位的一段時間。在試用期內,員工和企業都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隨時終止勞動關系,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試用期期限
試用期的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但是對于需要特殊技能或知識的職位,可以適當延長試用期。試用期結束后,公司應當與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試用期合同
試用期合同是一種特殊的勞動合同,與正式的勞動合同有所不同。試用期合同應當明確試用期的期限、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作內容等內容。如果沒有簽訂試用期合同,企業雇傭員工的行為就屬于違法行為。
試用期沒簽合同違法嗎?
試用期是企業用來考察新員工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是否適合工作崗位的一段時間,但是員工也同樣享有勞動法的保護。企業應當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如果企業沒有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就屬于違法行為。此外,如果企業沒有與員工簽訂試用期合同,也屬于違法行為。
試用期期間員工權益
員工享有的權益和正式員工是一樣的,包括工資、社保、休息等。企業不得降低員工的工資,否則就屬于違法行為。如果企業要求員工加班,也必須按照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費。
試用期結束后的處理
試用期結束后,企業應當與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正式確定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如果企業不與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并且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企業應當與員工簽訂試用期合同,并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享有的權益和正式員工是一樣的。試用期結束后,企業應當與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如果企業不與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并且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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