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后無法復工,以及工傷后拒絕復工,工資如何支付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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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傷回復后,公司不讓回去上班怎么辦?
- 2、工傷后不能上班如何處理
- 3、工傷員工在休完工傷假期之后仍不能復工的怎么辦?
- 4、工傷以后不能上班怎么辦
- 5、工傷后一直沒有恢復,傷殘鑒定已做,怎么辦
- 6、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已過24個月,還不能復工,單位提出按所在地的最...
工傷回復后,公司不讓回去上班怎么辦?
1、工傷痊愈后單位不安排工作怎么辦 工傷痊愈后,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鑒定。證明可以從事相關崗位工作。提出上崗申請,如果領導據不安排,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2、可以向公司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如果公司同意的則視為沒有爭議,如果公司不同意的,那么需要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停工留薪期延長鑒定。
3、如果是因為工傷不能上班,之后痊愈了,老板不接收,可以直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尤其是大城市。(像我這種18線小縣城就有點難了)不過說白了,你申請勞動仲裁后,老板可能對你變相裁員。
4、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機構投訴。法律依據詳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至四十條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5、單位無理由辭退的處理方法:一是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工傷后不能上班如何處理
如果該員工沒有處于醫療期內,不能勝任公司剛,應該調整崗位,調整崗位后任然無法勝任,可以辭退該員工,同時支付員工經濟補償。
法律主觀:勞動者醫療期結束后,如果仍然無法回來上班,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勞動者 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并且額外支付勞動者6到12個月工資的 醫療補助金 。
工傷之后無法從事原來的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先調崗,調崗之后仍然無法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勞動者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工傷保險基金及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義務,可以到去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主觀:工傷醫療期滿后不來上班,如果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主觀: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之后,無法正常工作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勞動者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工傷員工在休完工傷假期之后仍不能復工的怎么辦?
最好的辦法,直接申請民事賠償,因為你勞動關系證據很難搞,如果法院判決應該走工傷程序而不屬于民事那再去走工傷,這樣證據就好辦了。
第四十二條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三)拒絕治療的。
不過現在很多公司一旦員工發生工傷了也不敢輕易讓員工返崗上班就是了。還有一種辦法就是您在受傷以后,開不出病假條了。您就選擇和原來的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然后再去找一份新的工作這樣就能銜接起來。
如果既不明確回復,又不讓復工,注意,一定要去上班,否則可能給算曠工,然后就可以名正言順開除,并且不需要給經濟補償金。
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工傷以后不能上班怎么辦
法律主觀: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之后,無法正常工作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勞動者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法律主觀:工傷鑒定后,還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請停工留薪。對于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一般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為其換崗。
法律分析:遭遇工傷事故后不能繼續上班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或者醫療機構書面證明需要繼續休養的,可以繼續休養。單位應當按照傷情對應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資,俗稱誤工費,但前提是在勞動仲裁當中提起。
工傷之后無法從事原來的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先調崗,調崗之后仍然無法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勞動者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法律主觀:工傷醫療期滿后不來上班,如果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后一直沒有恢復,傷殘鑒定已做,怎么辦
員工工傷已經進行工傷鑒定,那么需要等待工傷鑒定結果下達之后進行處理,如果工傷鑒定結果下達后如果單位沒有申請工傷待遇審核,那么是會存在一定的影響。
經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后,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傷殘等級。勞動部門認為不屬于工傷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向用人單位索賠可以基于勞動合同關系主張工傷賠償,也可以基于侵權事實直接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有了接下來該怎么做?若認定為工傷,則您可以直接鑒定部門申請傷殘鑒定:(1)達到傷殘等級,則可以依法享有工傷待遇。(2)達不到傷殘等級,則不能享有相應的待遇。
如果還需要手術,說明傷口還沒有愈合穩定,那暫時是不能做傷殘鑒定的。必須等所有手術都完成并且傷口完全愈合,才能做。建議你學習一下《工傷保險條例》《傷殘等級鑒定》,或咨詢12333當地社保局。
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已過24個月,還不能復工,單位提出按所在地的最...
1、法律分析:工傷職工復工不需要提交申請書。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即應復工,是法律法規的要求,返崗不需要提交申請書。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3、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停工留薪期最長期限不能超過24個月,應是指工傷職工治療時單次享受的停工留薪期最長不能超過24個月,而非指累計最長不能超過24個月。
4、依規定應向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三)工傷認定申請時限 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30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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