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當年勞動補償標準這個問題,勞動法2022年新規定辭退補償?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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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勞動仲裁最高可以賠償多少?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失業證已辦理完,是否能領取勞動補償?
辦了失業證就可以領取失業金嗎?很明顯是不可以的,辦了失業證只能夠說明你失業了,但是失業的方式是有很多種,比方說你是自己離開工作單位的或者說是由工作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的,那么這兩種情形都是屬于正常的失業,所以都可以辦理失業證,但是失業金的領取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
失業金的領取必須是企業單方面解除個人的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如果說企業單方面開除你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么這種情況下是具備領取失業金的條件的,如果說你個人自己主動提出辭職,那么很明顯就不能夠領取失業金的待遇了,所以說領取失業金的待遇是不能自己主動辭職的。
除此以外,還要必須正常參保,失業保險,而且累計繳費年限必須要在一周年以上,那么才可以領取到失業金的待遇,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下,那么我們的失業保險正常參保了,參保的時間越長,比方說你參保的10周年以上,那么你最長就可以領取不超過24個月失業金的待遇。
2021年停薪留職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停薪留職屬于在職不在崗,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的規定執行。
停薪留職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
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處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院判決勞動官司敗訴還可以領取補償金嗎?
雖然法院判決勞動爭議的案件敗訴,但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仍然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2022年新規定辭退補償?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賠償,只需要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即可。補償金是按照該員工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來計算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只有當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員工不愿再繼續履行該合同的情況下,單位需要支付給勞動者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是補償金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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