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不服的,以及用人單位對工傷鑒定不服有什么辦法呢?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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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對工傷認定不服怎么辦才好
1、法律分析:公司對工傷認定不服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是前置程序;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是公司和職工都享有的一種最基本的權利,也有司法救濟的途徑。
2、用人單位 對工傷認定不服 的,可 申請行政復議 或行政訴訟。 如果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時效已過,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已生效,職工直接找單位落實工傷待遇。
3、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服工傷認定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4、法律主觀:公司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處理辦法是: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法律主觀:勞動者發生工傷后,如果單位不配合做 工傷認定申請 ,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認定工傷,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6、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如果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復議與訴訟之間沒有前置關系,直接申請復議在訴訟,或者直接訴訟都是可行的。
單位對工傷鑒定結果不服怎么辦
1、法律主觀:公司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處理辦法是: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申請工傷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3、法律主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定,用人單位對職工 工傷的認定 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申請復議,也可以提起行政 訴訟 。
4、可以依法提起行政 訴訟 。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對于工傷鑒定結果用人單位不服怎么辦
1、用人單位 對工傷認定不服 的,可 申請行政復議 或行政訴訟。 如果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時效已過,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已生效,職工直接找單位落實工傷待遇。
2、法律主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定,用人單位對職工 工傷的認定 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申請復議,也可以提起行政 訴訟 。
3、法律主觀:公司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處理辦法是: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申請工傷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關于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和用人單位對工傷鑒定不服有什么辦法呢?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