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工人好了一直打病假條怎么辦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病假結束后單位要辭退我,這合法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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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復工后又請病假還算工傷嗎
1、可以與用人單位,確系停工留薪期滿后,繼續需要治療的,還是停工留薪期滿工作的傷情加重或反彈、復發,都應繼續享受工傷待遇。即工傷治療期間享受停工留薪期侍遇,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2、法律分析:屬于病假,但后續治療的醫藥費還可以按工傷報銷。
3、法律主觀:工傷沒好上班再休算工傷停工留薪期,但需要有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書。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需要延長的,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4、你工傷在家休養,一定要徹底養好后才能去上班,你已經去上班了,再病假就不能算工傷假了。
5、工傷復發后病假可以用勞動能力鑒定部門的工傷鑒定證明來申請。如果職工認為是工傷復發,應該經過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部門確認程序之后就可以認可,并且享受相應的待遇。
6、據了解,參加社會工傷保險的,要繼續治療必須憑醫院出具的繼續治療的建議書,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醫療期延長,經批準后的治療費用社保基金才予以核報的,日后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醫療期間工資時間的長短也以此為依據的。
長期請病假的員工如何處理
1、如病假不真實,他就是曠工,按照單位規章制度處理即可。如果病假真實,看他是否在醫療期內,超過醫療期了,可以提前30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解除勞動合同,并且按其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
2、員工請病假頻繁實際上沒有生病這種情況,人力資源要和員工、主管分別溝通,化解矛盾。
3、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期間單位按病假工資發給我的怎么辦
1、工傷認定后單位只給當事人發病假工資是不可以的,首先是需要賠償醫療費用還有傷殘補助金,其次是需要發放營養費,再者是需要向勞動部門申請幫助。
2、公司在你休養期間應該支付給你全額工資的,叫做停工留薪期工資,而不是所謂的病假工資。這部分錢是由公司按照法律規定應該支付給你的。
3、用人單位支付病假工資是不合法的。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工傷應該按工傷處理,工傷工資是全部都要給的,另還有伙食和營養補助。深圳是每人每人70元,如果有家人最少也要補助家人生產70元。而病假只有部分工資,單位這樣做是極不合法,也違返了當地規定,可以仲裁解決。
5、根據新《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舊病復發須經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才可以;另外,在舊傷復發的治療過程中,住院治療期間以及出院后有醫生病假證明應休息期間,可享受全額工資。
6、如果經過認定屬于工傷,然后單位需要出一個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內的話,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有員工估計裝病長期病假怎么辦
1、公司應該規定員工請病假應該出示一定級別醫院的病歷本;如果員工開虛假病條,可責令該員工到公司指定的醫院看病,一旦核實上家醫院是虛假信息,企業可按照嚴重違紀直接解除勞動關系。
2、法律分析:調查一下是否真實的病假,可以定期探望一下,讓他提供主治醫生聯系方式,或者去其就診醫院問一下。如病假不真實,他就是曠工,按照單位規章制度處理即可。
3、而不是隨便哪家醫院都可以的;l如果員工串通醫生開虛假病條,可責令該員工到公司指定的1-2家醫院去看病,一旦核實上家醫院是虛假信息,企業可按照嚴重違紀直接解除勞動關系。
員工工傷后一直請病假期限
1、如果工傷職工傷情較重,在12個月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要繼續療養的,依法還可以延長停工留薪期期限,但需要經過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并且延長時限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也就是停工留薪期最長24個月。
2、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若是員工因為工傷導致的休病假,那休假的時間是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的,但放假的時間一般不會超過二十四個月,且只能帶薪十二個月,且用人單位不能無故辭退職工。
3、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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