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試用期受傷補償標準文件的問題并不復雜,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未提前通知就辭退員工補償多少?,因此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試用期受傷補償標準文件的一些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分析吧!
本文目錄
- 試用期最后一天被辭退,沒有任何補償,去申請勞動仲裁有勝算嗎?
- 公務員試用期受傷會影響轉正嗎?
- 試用期員工因病休假被辭退,應該如何補償?
- 未提前通知就辭退員工補償多少?
- 過試用期后說體檢不合格要求離職,是否有賠償?
試用期最后一天被辭退,沒有任何補償,去申請勞動仲裁有勝算嗎?
按照勞動法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辭退你,說不符合條件,那這個就有得說。公司得證明你真的不符合條件。我個人覺得只要結清工資,也沒必要去搞仲裁了。
公務員試用期受傷會影響轉正嗎?
公務員法沒有對公務員試用期休病假有具體規定,但根據實際經驗和通常作法,正常病假不影響轉正,但如果病假時間較長,試用期可能會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
如果病假超過半年以上,單位認為會影響以后的工作,會被取消錄用
試用期員工因病休假被辭退,應該如何補償?
試用期員工因病休假被辭退,用人單位應當向其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標準進行支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第九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萬元的標準處以罰款。對勞務派遣單位,吊銷其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許可證。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第三十條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未提前通知就辭退員工補償多少?
未提前通知就辭員工補償最多補償十二個的工資,也有半年的,但現在國家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隨便開除工人,除非有持殊原因,在公司損害公司的利益,或在公司偷東西,在公司喝酒打架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這樣的可以開除,象不提通知辭退員工法律規定最多補償十二個的工資。
過試用期后說體檢不合格要求離職,是否有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如果試用期過后體檢結果不符合用人單位的崗位要求,勞動者可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要求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才可離職。
關于試用期受傷補償標準文件到此分享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