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人傷損害賠償與第三人損害工傷,以及人傷損害賠償與第三人損害工傷賠償區別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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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賠付
你可以一方面申請工傷認定,主張工傷保險待遇。另一方面主張侵權責任賠償,也就是雙向賠償。《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傷,工傷保險基金不應當承擔工傷醫療費用。但為了確保工傷職工能夠及時得到救治,在兩種情形下,需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醫療費用:一是造成工傷的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
因為本單位履行職責的工作人員之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主張民事賠償,可以活動工傷醫療之外的工傷保險待遇;本單位履行職責的工作人員造成的,由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工傷保險責任,肇事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工傷和人身損害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嗎
工傷和人身損害賠償可以同時主張。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在不重復賠償的范圍內,勞動者能同時主張工傷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但勞動者先申請人身損害賠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重復性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或者用人單位不需要再次賠償。
法律分析:工傷和人身損害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得雙份賠償。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構成工傷的,有權同時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和人身侵權賠償,用人單位和第三人均應當依法承擔各自所負賠償責任。
發生工傷的職工,不能向用人單位提出人身損害賠償,只能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要求工傷保險待遇。只有侵權主體為第三人時,方可同時主張。
工傷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能同時主張,但用人單位先申請人身損害損害賠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重復性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或者用人單位不需要再次賠償;用人單位先申請工傷賠償的,還可以享受人身損害賠償。
工傷賠償與第三人侵權競合
法律分析: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兼得,如該工傷為第三人造成的,則可以向第三人申請侵權賠償。
工傷賠償和第三方賠償不沖突。工傷賠償和交通事故賠償可以雙重獲得賠償的,不過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等費用不能雙重要求的。 勞動者的工傷如果是由第三人傷害造成的,受傷勞動者可以同時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損害賠償。
法律主觀:勞動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可以同時享受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因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工傷的,在賠償的責任上屬于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
工傷和人身損害能同時賠償嗎
可以同時主張,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院會受理的。 工傷 賠償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受到傷害所應得到的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 ,是指民事主體受到不法侵害,要求侵權人進行賠償的制度。
工傷 和 人身損害賠償 不能兼得,兩種救濟賠償內容存在重合。《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進行治療,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
工傷和人身損害能同時賠償,但用人單位先申請侵權損害賠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重復性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或者用人單位不需要再次賠償;用人單位先申請工傷賠償的,還可以享受侵權損害賠償。
法律分析:工傷和人身損害賠償能同時主張,但是對于醫藥費的部分,則只能獲得一份賠償,也就是如果侵權人已經依法賠償了醫藥費的,那么工傷保險基金則無需再支付醫藥費。而沒有重合的部分則都可以獲得賠償。
關于人傷損害賠償與第三人損害工傷和人傷損害賠償與第三人損害工傷賠償區別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