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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標準
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img]勞動法下班算工傷認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傷害的是屬于工傷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本規定需要注意的是,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不能是職工的主要責任造成的,否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上下班工傷認定的條件有哪些
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可否被認定為工傷并享受工傷待遇問題。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八條的規定,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法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起30日內,所在單位應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公司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本人或其家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其親屬可在公司不提出工傷認定的情況下,攜帶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事故發生在上、下班途中等相關證據,自行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八條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
在下班后因工受傷算工傷嗎?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工傷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外出期間或在上下班途中等情況下,由于工作的原因受到的傷害。如果勞動者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則可認定為因工死亡或者視同工亡,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可以取得工亡待遇。
2、在下班后才死亡,并不屬于《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情形,因此,并不屬于因工死亡的范圍。
3、《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認定工傷的前提條件就是因工作原因導致的,如果非工作原因導致的傷害那么顯然是不可以認定為工傷事故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或者認定工傷認定的結果存在法律適用錯誤的,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處理。以上就是華律網小編總結的相關內容,如果對本文章還有什么不能夠理解的,可以通過華律網找律師進行咨詢指導,他們能夠直接的告訴你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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