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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鑒定是不是等病情治愈后才可以,出院多久能鑒定
1、法律分析:工傷鑒定,可以是出院前進行,也可以是出院后進行,條件是“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
2、一般來說,損傷痊愈之后就可以做工傷鑒定的,最好在一年以內完成。具體法律法規規定如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3、法律分析:不是,傷者經治療后病情穩定或者出院后就可以申請勞動勞動能力鑒定。但是,傷者鑒定傷殘等級后,就將停止享受原待遇,轉為享受傷殘待遇,所以傷者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判斷在什么時候做傷殘鑒定。
4、是的,工傷傷殘等級的鑒定就是勞動能力的鑒定,一般應在病情基本穩定后,依照治療的情況和身體恢復的狀況,才能做等級鑒定。工傷認定應由用工單位在工傷發生之日起30天內申請,傷者或傷者家屬申請的應在30天以后一年以內。
工傷過了半年能不能做工傷鑒定
1、法律主觀:傷者經治療后病情穩定或者出院后就可以申請勞動 勞動能力鑒定 。但是,傷者 鑒定傷殘等級 后,就將停止享受原待遇,轉為享受傷殘待遇,所以傷者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判斷在什么時候 做傷殘鑒定 。
2、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3、法律主觀:一般情況下工傷超過一年做不了傷殘鑒定。因為工傷職工在一年之后再做工傷鑒定,可能所受傷害已經痊愈,從而會影響工傷保險的待遇。
4、法律主觀:收到該鑒定結論15天后,就不能要求重新鑒定了。但可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對復查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按照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申請再次鑒定。
5、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工傷認定的期限為一年,如果超過一年未申請的,一般是不能再申請工傷認定的,但如果是在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無法申請認定的,可以提供證據申請認定。
6、員工 申請工傷鑒定 是需要在工傷認定書下達之后兩年內申請工傷鑒定,否則是不予受理的。如果 申請工傷認定 ,需要在一年內申請,否則是過了時效性不予受理的。
工傷傷殘鑒定什么時候可以做
1、法律分析:工傷認定之后,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就可以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工傷后60日內做傷殘鑒定,必要時可延長30日。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鑒定,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復議,傷殘鑒定會暫時中止的。
3、傷殘鑒定又名勞動能力鑒定,通常情況越早鑒定對勞動者越好。一般情況下是工傷認定后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勞動者或者單位有一方要對工傷認定不服或者是聲明要去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就要再等60天。
4、傷殘鑒定一般在受傷后一個月左右做。治療終結后做,一般為出院后一個月左右。如有安插鋼板、鋼釘的內固定,為內固定拆除后一個月左右。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
5、工傷認定之后多久可以做傷殘鑒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決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做傷殘鑒定;實踐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傷認定決定書三個月后才能申請傷殘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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