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中用人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合同,否則將面臨處罰。本文將為您介紹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處罰措施。
1. 法律法規(gu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將面臨處罰。
2. 處罰措施
(1)罰款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的規(guī)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補訂勞動合同,并可以處以罰款。
(2)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3)行政處罰
如果用人單位拒不補訂勞動合同,勞動行政部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用人單位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將面臨罰款、賠償和行政處罰等處罰措施。因此,企業(yè)在用人時務必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保障雙方權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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