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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影響年終獎嗎?
這要根據用人單位的管理規定來確定,如果是短期的治療一般不會影響,如果時間過長或出現超過正常醫療期的情形,可以不給獎金。因為獎金不屬于福利待遇,獎金是一種激勵機制,獎金是對勞動者在創造超過正常勞動定額以外的社會所需要的勞動成果時,所給予的物質補償。
法律分析
所謂年終獎是企業鼓勵員工、激勵員工認真工作的一種方式,也是對長期表現好的員工的一種認可,是公司對員工的一種福利。勞動法對公司年終獎的發放并沒有規定,年終獎的發放完全取決于公司,取決于公司的經濟效益。年底辭職有沒有年終獎,要看你和公司在合同中對年終獎是如何約定的,或者公司的規章制度是如何規定的。如果有年終獎領取的依據,你可以向公司主張年終獎。工傷的職工原先的工資、福利在停工期間是不會發生變化的,都由所在單位支付。停工和工傷治療的期間內,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后休養期間,都稱為停工離薪期。事故傷害發生前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不可以改變,由所在單位按月發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img]在工傷期間,可以享受公司福利(年終獎)嗎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需要暫停工作接受 工傷 醫療的,在 停工留薪期 內,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因此,職工工傷休養期間,仍然享受 年終獎 等在崗待遇。 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期間年終獎怎么發放
法律分析:工傷期間獎金照常發放。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因為工傷停薪留職的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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