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超過1年工傷未申報,以及工傷超出一年未申請工傷認定 法院認為屬于工傷??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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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一年的還能申請工傷認定嗎
1、可以的。申請工傷認定之所以超過了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是由于用人單位未履行告知義務,不是因職工或其近親屬自身原因造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應計算在申請時限內。
2、工傷超過一年不能鑒定。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3、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一年后工傷還可以申請鑒定嗎?
1、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2、法律主觀:一般情況下工傷超過一年做不了傷殘鑒定。因為工傷職工在一年之后再做工傷鑒定,可能所受傷害已經痊愈,從而會影響工傷保險的待遇。
3、法律分析: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4、可以的。申請工傷認定之所以超過了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是由于用人單位未履行告知義務,不是因職工或其近親屬自身原因造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應計算在申請時限內。
5、如果受傷之日起一年內,有申請工傷認定的,過了一年多之后是可以去申請傷殘鑒定,傷殘鑒定目前沒有具體的時限規定的,但是工傷認定就要求在一年內完成的。
6、法律主觀:不可以,除非有特殊情況,申請工傷鑒定必須受傷后的一個月內。
超過一年還能申請工傷認定嗎
1、可以的。申請工傷認定之所以超過了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是由于用人單位未履行告知義務,不是因職工或其近親屬自身原因造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應計算在申請時限內。
2、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3、法律主觀:不能, 工傷認定 的有效期是發生 工傷 后的一年內;勞動者可以到法院發起民事 訴訟 ,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人身損害賠償 。
4、法律分析:超過了工傷認定時效,職工就不能申請工傷賠償;職工只有被認定為工傷,才有可能進一步主張權利。
5、工傷事故發生時傷害結果尚未實際發生, 工傷 職工在傷害結果實際發生后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不屬于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的情形。
一年之內沒有工傷認定怎么辦
如果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可以主張人身損害賠償(當然也要在訴訟時效之內)。
過了一年工傷認定期限的,失去了享受工傷待遇的機會,因為單位的原因沒能及時的申請工傷認定,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工傷認定的時間為一年,超過一年的話,勞動部門將不再受理工傷認定。工傷構成傷殘的話,可以主張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同時可以主張醫療費、護理費、停工留薪期間工資以及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
“不申請,不認定”是 工傷認定程序 的特點; 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復議或者進行行政 訴訟 。
如果受傷之日起一年內,有申請工傷認定的,過了一年多之后是可以去申請傷殘鑒定,傷殘鑒定目前沒有具體的時限規定的,但是工傷認定就要求在一年內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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