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不想上班了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不想在回去上班單位怎么賠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工傷后不想上班怎么辦
工傷后,不想上班的,可以按照曠工處理的,但如果是職工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是可以不用上班的,用人單位應當允許不用上班,并且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員工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其工資待遇。
法律主觀: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之后,無法正常工作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勞動者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受了工傷可以辭職。解除勞動關系后,可要求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如果在拿到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之前也不需要辭職,不想去上班,不去是可以的。
可以離職; 可以 辭職 ,不影響申請 工傷待遇 。 不過,拿到 勞動能力鑒定 結論通知書之前也不需要辭職,不想去上班,不去是可以的;拿到 工傷認定書 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后,要求該公司支付工傷待遇時,再辭職更省事。
工傷認定期間不上班可以嗎?
1、如果是因工受傷的工傷期間,被認定為傷工期間,員工可以申請傷工津貼,并且不需要還班。據國家相關法規規定,傷工期間,員工可以不用出勤上班,而是集中休養,以便更好地恢復身體健康。
2、法律分析:工傷鑒定期間可以不上班。工傷鑒定期間不需要上班,單位應當按照傷情對應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資,俗稱誤工費,但前提是在勞動仲裁當中提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或者醫療機構書面證明需要繼續休養的,可以繼續休養。
3、工傷認定期間可以辭職。在工傷認定期間就辭職的這種做法對員工來說沒有任何的好處的,如果還沒有等到認定結論書出來了就辭職了,對工傷賠償有一定的影響。
工傷期間后悔去上班了
1、工傷期間可以拒絕上班。《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法律分析:不影響以后的賠付,但必須注意一些特殊情況,有些賠償項目必須申請工傷鑒定以及傷殘鑒定。
3、工傷休息期間,工資待遇不變,治療完畢,如果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人社局支付工傷待遇,沒有繳納的由用人單位承擔支付工傷待遇的費用 建議處理完畢工傷待遇后,解除合同,如果造成殘疾的,單位還要根據傷殘等級支付就業補助金。
4、工傷私了簽了協議書可以反悔,后悔了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然后按工傷保險條例重新計算賠償的,賠償時扣除已經支付的賠償款。
5、第三十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關于工傷不想上班了和工傷不想在回去上班單位怎么賠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