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員工不配合進行工傷申報,以及工傷員工不配合治療怎么辦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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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職工不配合辦理工傷待遇申報
員工工傷后不配合公司辦理工傷,用人單位可以先提交工傷認定相關資料到工傷部門,以免錯過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一個月的時效,員工不配合辦理工傷的,用人單位停止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的。
用人單位不給申報工傷,判決用人單位賠償職工應享受的工傷待遇。因為按照規定,由于用人單位故意拖延申報工傷時間,導致職工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無法認定工傷。
法律主觀:公司不配合可以自己申請的,也可以通過仲裁 勞動關系 確認;公司雙方配合不是必經程序,不影響 工傷 職工申請 工傷認定 受理。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你好,工傷職工既已做好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接下來就只要做好傷殘待遇申報就可以享受傷殘待遇了,但這位職工遲遲不予辦理,那公司應當保留員工個人不予配合的依據,比如發送要求員工給予配合的書面文件,并要求員工簽收。
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延長至30日;(2)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3)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應當經企業簽字后報送。
做工傷認定公司不配合怎么辦
法律分析:首先,工傷申報屬于勞動局工傷科,所以監察大隊是不管的。其次,公司不配合申請工傷認定的,找勞動局仲裁委員會。最后,工傷不支付醫療費,找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用人單位不配合工傷認定的解決方式有:如果用人單位不配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主觀:如果對于工傷認定事項,用人單位不配合的,受傷職工可以自己申請工傷認定,也可以通過仲裁勞動關系確認。用人單位不認可是工傷,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責任。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配合怎么辦?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在用人單位不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近親屬等可以在一年內申請。
單位不配合做工傷認定怎么辦 在申請的時候攜帶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及診斷證明等材料。經過認定屬于工傷的,單位不配合賠償的話,職工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公司不配合,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員工不配合工傷鑒定怎么辦?
1、法律分析:工傷證人不配合則職工可以拿著相關的證明資料到所在地的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
2、廠里不配合工傷司法鑒定,可以重新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維護自己的權益。
3、員工不配合工尚之后辦理工傷,你們只有走訴訟解決,對方的要求和公司的賠償,可以在法院的判決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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