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可以向雇主主張人損,以及工傷可以主張哪些賠償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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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和人身損害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嗎
在不重復賠償的范圍內,勞動者能同時主張工傷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但勞動者先申請人身損害賠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重復性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或者用人單位不需要再次賠償。
工傷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能同時主張,但用人單位先申請人身損害損害賠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重復性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或者用人單位不需要再次賠償;用人單位先申請工傷賠償的,還可以享受人身損害賠償。
工傷和人身損害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工傷和人身賠償能得到雙倍賠償他們都要按照各自的賠償項目來賠償的,比如醫療費、誤工費、傷殘賠償等,所以有的可兼得,有的不可以。而工傷保險實行的省級統籌,各省是有不同規定。
工傷保險待遇是可以和損害賠償同時要求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就醫治療支付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具體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費、必要的營養費。
工傷保險待遇的同時,還可以向單位提出民事賠償嗎
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2、” 根據該規定,勞動者因 工傷事故 受到人身損害,有權向用人單位主張 工傷保險賠償 ,如果所受人身損害系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所致,勞動者同時還有權向第三人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3、工傷人員在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后,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如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福利,造成傷殘的在離職時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4、工傷保險待遇不能代替侵權人的人身損害賠償,但是受害人不能對同意賠償事項進行二次索賠,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不足部分。
工傷事故損害賠償
標準是:5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6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包括工傷醫療費、護理費、異地就醫的交通和食宿費等。
輕傷害 導致殘疾的還有下列賠償: 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對于申請工傷待遇賠償從期限上來看可以分兩種。一種是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與工傷認定一樣,即用人單位必須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案件能人身損害賠償嗎
法律主觀:走工傷還能走人身損害賠償。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傷害,且因用人單位之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的,勞動者有權向侵權人主張損害賠償,且不影響其依法享有的工傷保險待遇。
不認定工傷后,可以提起人身損害賠償。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工傷員工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方式申請人身損害賠償。當事人起訴的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工傷與人身損害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嗎?
工傷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能同時主張,但用人單位先申請人身損害損害賠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重復性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或者用人單位不需要再次賠償;用人單位先申請工傷賠償的,還可以享受人身損害賠償。
工傷和人身損害賠償可以同時主張。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法律分析:工傷和人身損害賠償能同時主張,但是對于醫藥費的部分,則只能獲得一份賠償,也就是如果侵權人已經依法賠償了醫藥費的,那么工傷保險基金則無需再支付醫藥費。而沒有重合的部分則都可以獲得賠償。
工傷和人身損害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工傷和人身賠償能得到雙倍賠償他們都要按照各自的賠償項目來賠償的,比如醫療費、誤工費、傷殘賠償等,所以有的可兼得,有的不可以。而工傷保險實行的省級統籌,各省是有不同規定。
法律主觀:通產過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同時又可以認定為工傷的情況下,工傷保險補償與交通事故賠償可以部分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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