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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的標準安全
1、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主要有:安全帽、呼吸護具、眼防護具、聽力護具、防護鞋、手套、防護服、護膚用品等,國家對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出臺了相關法律規定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配備。
2、根據具體操作過程中的不同需要,應供給工人的防護用品主要有:工作服、工作帽、圍裙、口罩、手套護腿、防毒面具、防護眼鏡、防護藥膏、防寒用品、防曬防雨的用品等。防護用品的保管和發放由工廠加以規定。
3、(4)在嚴寒地區冬季經常從事野外露天作業而自備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種及經常從事低溫作業的工種才能發給防寒服裝。 (5)接觸有腐蝕物質的作業。 (6)有強烈輻射,燒灼危險的作業。
4、第六條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安全標志管理。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工作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定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機構實施,受指定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機構對其核發的安全標志負責。
5、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二)專項經費 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需要必要的經費保證,這也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投人的一部分。
6、維修電工應配備絕緣鞋、絕緣手套和靈便緊口的工作服。安裝電工應配備手套和防護眼鏡。高壓電氣作業時,應配備相應等級的絕緣鞋、絕緣手套和有色防護眼鏡。
勞動法里說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指的是什么意思?有啥標...
1、勞動防護用品的國家標準是指GB11651-89《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對應當配備具有相應安全、衛生性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其技術要求作了規定。國家經貿委組織制定了《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4、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應為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使用單位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電焊式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有哪些規定
在進行仰焊、切割或其他操作過程中,必要時必須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質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頭罩下佩帶耐火質地的斗篷以防頭部灼傷。
(1)防止焊接弧光和火花燙傷的危害,應根據GB3601《焊接護目鏡和面罩》的要求,選用符合作業條件的遮光鏡片。
應戴手套和穿專用的防護工作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焊工基本個人防護用品包括:防護眼鏡、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手套、焊工頭盔、防噪聲耳塞、耳罩、絕緣鞋、防塵口罩、安全帶、防毒面具及披肩等。
)個人防護用品金屬焊接和切割作業人員工作前要穿戴好合適的勞動保護用品,如防塵面罩、焊接手套、焊接工作服;操作時要戴好護目鏡或面罩;在潮濕的地方或雨天作業時應穿上膠鞋。
足部防護:焊接過程中的火星等高溫顆粒物傷害。防護產品有,安全鞋(巴固安全鞋,霍尼韋爾安全鞋,代爾塔低幫安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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