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給各位分享勞動期滿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其中也會對工作十五年合同到期不再與單位續簽可以得到經濟補償嗎?進行解釋,文章篇幅可能偏長,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就馬上開始吧!
本文目錄
- 外包合同到期有賠償嗎?
- 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最高十二個月,對嗎?專家來討論下?
-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有權單方面辭退員工嗎?
- 工作十五年合同到期不再與單位續簽可以得到經濟補償嗎?
- 與公司簽的合同不到期,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哪些賠償?
外包合同到期有賠償嗎?
1、外包合同不等于勞動合同。外包合同到期,勞動合同未必到期。
2、外包合同到期的處理方式,由勞務派遣單位和要派單位在合同中約定。雙方按合同約定執行。
3、如果勞動合同也同時到期,而勞務派遣公司不再續簽,則勞動者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要求勞務派遣公司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最高十二個月,對嗎?專家來討論下?
不對。
一、法律文書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五條、第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十二個月工資的上限,12年多應當支付12個月工資,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沒有十二個月工資的上限。
二、個人經驗
1、當違反法律時候,如需要補償n、n+1、2n情況下,按照實際司齡去補償,無論是否超過12個月。同時,如果每月補償標準超過社平工資3倍,這個時候就不按照他的真實工資標準和需要賠償月份算了。直接就是社平工資3倍乘以12個月。
2、違法解除合同的補償叫賠償金,賠償金未限制12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有權單方面辭退員工嗎?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沒有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的意愿,這個時候不叫辭退。這只是雙方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的正常情況而已。
若是作為公司辭退員工,這個將因為辭退是否合法而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沒有理由而不合法的辭退員工,是需要承擔經濟賠償金。
但是勞動合同不同于一般的法律關系。可能很多勞動者也都不知道,勞動合同期限之后,用人單位仍然有可能需要承擔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用人單位若是不愿意續簽,這個時候還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作為勞動者可以依法主張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工作十五年合同到期不再與單位續簽可以得到經濟補償嗎?
謝邀。
有關這個問題,分析認為,這要看所簽勞動合同到期后,是誰提出不再續簽了?如是公司提出不再與你續簽的話,實質也就是辭退你,那么公司就得按勞動法之規定補償你,按你在該公司工作年數,即滿一年按每年月工資平均數補償給你,你滿十五年服務期,公司就應按十五個月的工資(15年平均數)經濟補償給你。
按題意中分析,看是合同年份到期,而是你主動提出與公司不再續簽合同,但公司恰恰是愿意跟你再續簽的,換言之,那是你主動辭職,那無論是你在公司干了多少年,按勞動法規定只有一個月平均工資的經濟補償,因此,你應認真酌作考慮。以上情形,你也可咨詢勞動法執行部門,如地區勞動仲裁機構,僅供參考。
與公司簽的合同不到期,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哪些賠償?
請參考《勞動合同法》。一般提前一個月通知并賠償N+1。N指的是員工在公司的服務年限。如員工和公司有爭議,可去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進行申訴。
文章分享結束,勞動期滿補償標準和工作十五年合同到期不再與單位續簽可以得到經濟補償嗎?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嗎?歡迎再次光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