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不予受理工傷認定復議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不予認定工傷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不服從工傷認定行政復議決定書應當如何處理
(4)申請復議期限——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對工認定結論不服:收到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60日內。逾期不作工傷認定:期滿后60日。(5)復議申請提交的材料——復議申請書。
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如果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復議與訴訟之間沒有前置關系,直接申請復議在訴訟,或者直接訴訟都是可行的。
對工傷認定不服復議期限是多久?
根據《 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規定,申請行政復議的時效為兩個月,已經滿兩個月不能申請行政復議的,如果不滿六個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已滿六個月,只能接受工傷認定書。
工傷認定不服起訴期限是是6個月。按現行的法律規定,當事人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注;行政訴訟法修改之前為90日內)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分析: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在收到工傷認定決定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日內作出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工傷認定的行政復議期是六十日。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對工傷認定決定 申請行政復議 的期限是六十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行政復議機關 收到 行政復議申請 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
不服工傷認定行政復議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復議申請書;工傷認定機構做出的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書或工傷認定決定書;申請工傷認定時提交的相關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 ;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 事實勞動關系 )的證明材料;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 職業病診斷 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如果是因為有關機關不受理行政復議申請的,應當提交有關機關作出的不予受理的決定書。 (3)相關的證明材料,如 勞動關系 證明、 工傷事故 證明、醫療診斷證明或 職業病 診斷(或者 職業病鑒定 書)等。
法律分析:員工到勞動局申請工傷鑒定需要的材料有:(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不予受理工傷認定復議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不予認定工傷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不予受理工傷認定復議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