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不能提起行政復議的行為有哪幾種方式,以及不可提起行政復議的行政行為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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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不能申請的是哪幾類案件
法律主觀: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案件種類有: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決定的,以及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兩種情形。
哪些情形不可申請行政復議以下情形不可申請行政復議: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例如行政機關對其所屬的人員或基于內部行政管理關系作出的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等人事處理決定。
不能進行行政復議的行為有: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的。上述行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提出申訴,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不屬于行政復議的范圍包括刑事、民事案件、涉及國家秘密等事項。
不可申請行政復議的情形
1、法律分析:不能申請行政復議的事項包括:行政事實行為;行政調解;重復處理行為;過程性行政行為;內部行政行為;國家行為;仲裁行為;行政協助執行行為、刑事司法行為。
2、行政復議的排除事項: (1)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選項B),可依照有關法 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2)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 理,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3、不能申請行政復議的情況主要包括:不服行政機關做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不能申請行政復議,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
4、行政主體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的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其他處理,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不能申請行政復議。
5、不能提起行政復議:(1)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起申訴;(2)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應當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6、【答案】:D 2021版教材P336 / 2020版教材P335 / 2019版教材P334 當事人提出行政復議,必須是在行政機關已經作出行政決定之后,如果行政機關尚未作出決定,則不存在復議問題。
4類不能申請行政復議的
法律分析:不能申請行政復議的事項包括:行政事實行為;行政調解;重復處理行為;過程性行政行為;內部行政行為;國家行為;仲裁行為;行政協助執行行為、刑事司法行為。
法律分析:《行政復議法》規定的不能提起行政復議的事項有:行政法規和規章。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法規、規章不服的,可以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由有關國家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內部行為。
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 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的。不屬于本行政復議機關管轄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法律分析: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不能提起復議,但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
關于不能提起行政復議的行為有哪幾種方式和不可提起行政復議的行政行為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