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超過規定期限可以做工傷認定嗎,以及超過工傷認定期限的人身損害賠償問題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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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鑒定有期限嗎超過期限還能做嗎
1、法律主觀:勞動者申請工傷鑒定,工傷鑒定部門鑒定的期限是自收到鑒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做出,但是可以延長三十日。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認定的申報期限為1年,鑒定期限為3年。工傷發生后,如果在1年內未向單位報告或申報工傷,認定申請將被拒絕。
3、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工傷一年后還能做工傷認定嗎
1、一年后工傷是不可以申請鑒定的,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對于工傷是需要在一年內提出申請的,如果超出了這個期限,工傷鑒定部門是不可以繼續進行申請的,具體情況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
2、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3、法律主觀:工傷認定過期一年不能再做。法律規定,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4、法律分析:工傷認定過了一年的時效不能再申請工傷認定,但是可以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5、法律主觀:一般情況下工傷超過一年做不了傷殘鑒定。因為工傷職工在一年之后再做工傷鑒定,可能所受傷害已經痊愈,從而會影響工傷保險的待遇。
6、法律分析:超過了工傷認定時效,職工就不能申請工傷賠償;職工只有被認定為工傷,才有可能進一步主張權利。
工傷已超過一年了是否還可以做工傷認定
1、法律主觀:不能, 工傷認定 的有效期是發生 工傷 后的一年內;勞動者可以到法院發起民事 訴訟 ,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人身損害賠償 。
2、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3、可以的。申請工傷認定之所以超過了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是由于用人單位未履行告知義務,不是因職工或其近親屬自身原因造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應計算在申請時限內。
4、工傷認定過了一年的時效不能再申請工傷認定,但是可以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5、法律主觀:不可以,除非有特殊情況,申請工傷鑒定必須受傷后的一個月內。
6、一年后工傷是不可以申請鑒定的,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對于工傷是需要在一年內提出申請的,如果超出了這個期限,工傷鑒定部門是不可以繼續進行申請的,具體情況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
單位工傷認定時間超期怎么辦?
1、超過工傷認定的補救措施:通過工傷保險賠償案由獲得救濟。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因此,需提醒參保的用人單位切莫小視工傷認定30日的期限。另一種是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
3、法律分析:企業申報工傷時限超期,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說明情況,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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