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下列人員中誰不能提起管轄權異議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下列哪些情況管轄權不得轉移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有獨三可以提管轄異議嗎
1、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參加訴訟的當事人,不是本訴的當事人,無權對本訴的管轄權提出異議。
2、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主動參加到他人已經開始的訴訟中去,應視為承認和接受了受訴法院的管轄,因此不發生對管轄權提出異議的問題。
3、法律分析: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不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有獨三對管轄權不服可以另行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4、行政訴訟第三人是可以提起管轄區權異議的,其主要的原因是首先行政訴訟的第三人是指與被訴行政行為或者與案件結果具有利害關系,而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組織。
5、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轄權異議。
民事訴訟的管轄權異議如何提起?
1、法律主觀:我們知道民事訴訟,起訴的一方選擇管轄法院,為了體現平等原則,法律規定被告有權提管轄權異議,也就是如果被告認為該法院沒有管轄權,可以在答辯期間向法院提出異議,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2、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要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根據法律規定,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
3、法律主觀:異地被起訴,提管轄權異議的方式:訴訟管轄異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但口頭形式亦應允許。管轄權異議書應向受理該案的人民法院提出。要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否則異議無效。
誰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
1、是管轄權異議只能對第一審法院提出,對于第二審法院不得提出管轄權異議。
2、法律主觀:我們知道民事訴訟,起訴的一方選擇管轄法院,為了體現平等原則,法律規定被告有權提管轄權異議,也就是如果被告認為該法院沒有管轄權,可以在答辯期間向法院提出異議,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3、一般情況下,除當事人外,其他訴訟參加人不具有提出管轄權異議的主體地位,但在特殊情況下,有的訴訟參加人也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
4、法律分析:管轄權異議提起的主體只能是本訴被告。原告不能提出管轄權異議,是因為原告主動地提起訴訟,從而選擇了本訴的管轄法院。如果允許原告提出管轄權異議,無疑是對自己選擇的異議。
5、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管轄權異議和應訴 管轄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 答辯狀 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
第三人為什么不能提管轄權異議
有獨三不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有獨三對管轄權不服可以另行起訴。
【法律分析】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主動參加到他人已經開始的訴訟中去,應視為承認和接受了受訴法院的管轄,因此不發生對管轄權提出異議的問題。
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主動參加到他人已經開始的訴訟中去,應視為承認和接受了受訴法院的管轄,因此不發生對管轄權提出異議的問題。
是管轄權異議只能對第一審法院提出,對于第二審法院不得提出管轄權異議。
有權提出管轄權異議的,只能是本案的當事人,其他訴訟參加人無權就管轄問題向法院提出意見,也不得以此為借口不參加訴訟。提出異議的當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管轄權異議的主體范圍,不僅包括被告,還應當包括原告、第三人。 理由如下: 首先,民事訴訟法并無明確將管轄權異議的主體限定為被告。
關于下列人員中誰不能提起管轄權異議和下列哪些情況管轄權不得轉移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