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認定案件的訴訟管轄權,以及工傷認定管轄權的規定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認定管轄地法律依據
- 2、工傷管轄權的規定
- 3、工傷認定的管轄地
- 4、工傷保險待遇糾紛的管轄
- 5、工傷認定管轄權怎么規定的?
工傷認定管轄地法律依據
1、法律分析:工傷認定管轄地會由用人單位登記注冊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門管轄。進一步明確本市用人單位下屬分支機構的工傷認定管轄。
2、法律分析:工傷認定管轄權的規定是勞動者向當地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的。
3、法律分析:工傷認定管轄權的規定:工傷向當地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對不予認定工傷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4、法律主觀:對于 工傷認定 的 管轄權 ,目前大多數地方都是由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 、營業注冊地或企業繳納 工傷保險 費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但也有個別地方由事故發生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如重慶市。
5、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6、法律分析:大多數情況下工傷認定由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注冊地或企業繳納工傷保險費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有特別規定的,由事故發生地的勞動行政部門管轄。
工傷管轄權的規定
1、工傷案件屬于行政訴訟案件的,歸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住院期間工資問題:職工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
3、這一規定表明: 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 合同履行 地的法院管轄。這是地域管轄原則的體現,也是工傷待遇爭議案件訴訟管轄的一般規定。 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這是 級別管轄 原則的體現。
4、對于工傷認定的管轄權,目前大多數地方都是由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 、營業注冊地或企業繳納 工傷保險 費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但也有個別地方由事故發生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如重慶市。
5、法律主觀:對于 工傷認定 的 管轄權 ,目前大多數地方都是由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 、營業注冊地或企業繳納 工傷保險 費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但也有個別地方由事故發生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如重慶市。
6、工傷認定管轄權的規定是勞動者向當地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的。
工傷認定的管轄地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管轄地會由用人單位登記注冊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門管轄。進一步明確本市用人單位下屬分支機構的工傷認定管轄。
法律分析: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這一規定表明: 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 合同履行 地的法院管轄。這是地域管轄原則的體現,也是工傷待遇爭議案件訴訟管轄的一般規定。 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這是 級別管轄 原則的體現。
工傷保險待遇糾紛的管轄
1、工傷保險待遇 由用人單位住所地或者 勞動合同履行地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仲裁。
2、法律分析: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轄。這是地域管轄原則的體現,也是工傷待遇爭議案件訴訟管轄的一般規定。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這是級別管轄原則的體現。
3、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這是 級別管轄 原則的體現。也就是說,工傷待遇爭議的 一審 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的終審。
工傷認定管轄權怎么規定的?
工傷認定管轄權的規定是勞動者向當地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的。
這一規定表明: 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 合同履行 地的法院管轄。這是地域管轄原則的體現,也是工傷待遇爭議案件訴訟管轄的一般規定。 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這是 級別管轄 原則的體現。
對于工傷認定的管轄權,目前大多數地方都是由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 、營業注冊地或企業繳納 工傷保險 費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但也有個別地方由事故發生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如重慶市。
法律主觀:對于 工傷認定 的 管轄權 ,目前大多數地方都是由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 、營業注冊地或企業繳納 工傷保險 費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但也有個別地方由事故發生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如重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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