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后拒不工作,以及工傷后單位不安排工作怎么辦?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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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恢復后員工不愿意上班
【法律分析】
勞動者工傷恢復之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索取工傷賠償,可選擇繼續工作也可以選擇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單位應該支付有傷殘人員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勞動者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鑒定結束之后可申請工傷待遇,報銷醫療費用以及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者停工留薪期工資、醫療費、護理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勞動合同,工傷恢復,應繼續履行勞動者的義務,按照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工作。雙方就勞動內容達成自愿協議,屬于雙方自愿行為,尊重公平公正原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后不能上班有什么后果
職工在遭受工傷后不能上班,此時能夠被該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不僅能夠獲得一定的工傷保險賠償,而且能夠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停工留薪期間。因工致殘而不能上班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根據具體認定的等級劃分補助金額;另外還有一次性的醫療補助金、就業補助金等。另外因工傷不能上班的,與用人單位繼續存在勞動關系,能夠享受停工留薪期,即不需上班就有工資的特殊待遇。
工傷后不想上班怎么辦
工傷后,不想上班的,可以按照曠工處理的,但如果是職工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是可以不用上班的,用人單位應當允許不用上班,并且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員工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其工資待遇。因此工傷后,員工不想上班的,需要看是否有法定不上班的情形,有的話,是可以不用上班的,沒有的話,應當上班,不上班的,可以按照曠工處理,嚴重的話,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到期后拒不上班報到,該如何處理?
這個主要看員工停工留薪期結束之后,是否能正常上班?如果該員工確實還需要休息,就需要醫院開具疾病證明書請假休息,按照病假處理;如果沒有疾病證明書請假,那么單位可以已事假處理,但若單位人手緊張,需要員工來上班,經單位通知員工既沒有請假也沒有來上班的情況下,是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辭退該員工的。但是需要支付員工工傷待遇費用,不需要支付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img]工傷鑒定后不上班的怎么辦
工傷職工不出勤,只有 停工留薪期 工資照發。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治療和出院后休養期間,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根據職工傷情出具的休假證明,由用人單位按當地勞動部門《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或者有爭議的,需經設區的市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也就是說,停工留薪期與鑒定沒有必然聯系,鑒定之前停工留薪期滿的,不出勤就沒有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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