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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鑒定下來后工傷認定書還能撤銷嗎
1、這種情況一般是不會的,但極個別情況是有可能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勞動能力鑒定一般不可以撤銷,但是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的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可以撤銷。
3、在勞動者對工傷認定決定書提起復議的情況下,一般是工傷認定委員會并未對勞動者所受傷害做出予以工傷認定的決定,工傷認定決定不停止執行,除非 工傷認定書 被有權機關予以撤銷或是中止執行。
工傷認定書撤銷后怎么辦
1、法律主觀:可以。只要是在一年的 工傷認定 時效之內,可以再次申請工傷認定。
2、工傷認定行政訴訟被告撤銷了工傷認定書,第三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根據查詢相關信息顯示:工傷認定案件,第三人與工傷認定有關的,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3、工傷認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請撤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作出原工傷認定時有過錯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確認違法;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無過錯的,人民法院可以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4、工傷認定辦結后續怎么操作方法: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社保中心申請待遇審核;如果員工需要解除勞動關系,有傷殘員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待遇。
5、工傷認定書 撤銷的條件是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工傷認定撤銷后果是怎樣規定的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撤銷后不再享受工傷認定后的待遇。作出認定決定的人社局認為認定錯誤的,可以自行糾正,但因為人社局已經作出行政決定,工傷職工和所在單位不能撤回申請,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工傷認定撤銷后不再享受工傷認定后的待遇。
法院撤銷工傷認定后,工傷認定無效,當事人因該工傷認定取得財產應當返還。
法律分析:人社局撤銷工傷不予認定書,之后需要進行調查,對事故經過進行了解,再次根據是否符合工傷構成的條件進行判定,最終結果還是以勞動行政部門開具的認定書為準。
人社局撤銷工傷不予認定書,之后需要進行調查,對事故經過進行了解,再次根據是否符合工傷構成的條件進行判定,最終結果還是以勞動行政部門開具的認定書為準。
人社局可以撤銷自己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有權作出,就有權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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