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鐵們,大家好,相信還有很多朋友對于在職人員被開除的補償標準和外包人員在職5個月被辭退怎么賠償?的相關問題不太懂,沒關系,今天就由我來為大家分享分享在職人員被開除的補償標準以及外包人員在職5個月被辭退怎么賠償?的問題,文章篇幅可能偏長,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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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補繳社保被單位辭退的補償?
辭退未繳納保險的員工應該補交在職期間的社保和經濟補償,以及未通知就辭退的一個月的代通知金。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繳納應繳的社保本身就是不合理的,雙方若是協商不了,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相應的勞動經濟賠償和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被辭退后有補償金嗎?
勞動者被辭退是否能拿到補償,取決于公司辭退的理由。
被單位以下述理由辭退,無法獲得補償金:嚴重違反公司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勞動者觸犯刑法,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勞動者以欺詐手段簽署勞動合同,經審判機關確認合同無效,被公司解除;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勞動者同時就職于兩家及以上公司,對公司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指出 *** 行為后,拒不改正的。被單位以下述理由辭退,可以獲得補償金:公司由于經營困難或技術革新、重整等原因,需要裁員;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調崗或培訓后,依舊不勝任工作;勞動者患病,醫療期滿后無法繼續從事工作的;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履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勞動者和公司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根據題主所描述的情況,公司辭退的理由是沒有生意,可以理解為公司因經營困難需要裁員,這種情況下肯定是有補償的。
此外公司沒有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補繳在職期間的社保;至于沒有簽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未簽合同二倍工資差額。
在職人員犯罪后還有退休金嗎?
答在職人員犯罪后沒有退休金。因為在職人員犯罪后必須開除公職,以后和原單位也沒有任何關系了。服刑出來后再找工作交社保交夠15年夠退休年齡后才有。
外包人員在職5個月被辭退怎么賠償?
外包人員的賠償標準一般取決于公司與外包公司之間的合同約定、以及國家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一般來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對于辭退員工需要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同時需要依法及時支付員工的經濟補償。
具體可以參照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賠償:
1.遵循合同條款。如果公司與外包公司有雙方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合同條款進行賠償,包括工資、社保、年假等的支付情況等。
2.支付經濟補償。根據法律規定,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根據不同期限的簽訂合同,需要支付不同比例的經濟補償金。
3.解決遺留問題。如果在工作期間產生的其他問題(如未結算的加班費、借款等)需要繼續解決清算。
4.建議咨詢法律專業人士。外包人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當地的勞動監管部門、招聘公司,或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法律咨詢,了解自己的權益和應該獲得的賠償。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賠償方面只是大致參考,具體要根據當地的法規和合同約定為準。外包人員應該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解自己的權利、依據法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并在合適的機會就此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老民師辭退補償標準?
教人[2011]8號文《關于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一條3款“妥善做好辭退補償。辭退代課教師,要參照《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精神,按本人實際代課時間給予一次性補償,每滿一年的的最低補償標準由各地參照當地最低生活費用職工月平均工資等因素綜合確定,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實行代課時間按其本人在公辦中小學代課的實際年限合并計算”。
實際上,被退代課教師有的地方給了,卻是很少,大部分地方分文不給。
好了,文章到此結束,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