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超過法定期限申報工傷責任,以及超過申請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怎么辦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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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工傷錯過時間怎么辦
1、法律主觀:個人申報工傷的時間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及時申報工傷;如果單位逾期不申報的,則個人可以在一年內申報;超過一年后如果無正當理由的,有關部門不予受理。
2、法律主觀:工傷申報時間過了不能認定為工傷,一般可以按照人身損害進行賠償。職工在執行工作任務中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主要賠償的費用有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
3、超過該期限的,勞動保障部門不再受理。當然,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1年期限內。
4、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超過報工傷時間怎么辦
1、勞動者可以要求勞動仲裁部門出具不予受理的決定書,然后向法院提起工傷賠償訴訟,由法院作出工傷認定,判定勞動者獲得應有的賠償。已過一年時限,勞動者可申請人身損害賠償。
2、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為一年,超過了工傷認定時效,職工就不能申請工傷賠償;職工只有被認定為工傷,才有可能進一步主張權利。
3、法律主觀:可以再申請 工傷認定 。時效一年,如果是非勞動者及其近親屬原因導致超過認定時效的,被耽誤時間不計算在內。
4、超過該期限的,勞動保障部門不再受理。當然,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1年期限內。
5、.工傷認定超過時效勞動者可以找單位賠償。工傷認定單位辦理的期限是30日,如果單位不辦理,本人可以在一年內申請,要有醫院診斷證明、勞動關系證明、工傷認定申請書等,具體可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機構咨詢。
受了工傷公司未報,造成過了期限,怎么辦?
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認定超過時效勞動者可以找單位賠償。工傷認定單位辦理的期限是30日,如果單位不辦理,本人可以在一年內申請,要有醫院診斷證明、勞動關系證明、工傷認定申請書等,具體可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機構咨詢。
超過工傷認定期限30天還能申請嗎
工傷超過30天未申報,單位不可以申報。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超過30天的,單位不能申請員工工傷認定,而由員工個人申報工傷認定 。工傷鑒定流程有三個步驟,分別是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待遇及救濟途徑。
如果用人單位超過三十天還沒有申請的,可以職工自己或者是親屬在一年內提出申請。
工傷認定超過30天,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單位超過三十天還沒有申請的,可以職工自己或者是親屬在一年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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