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車禍對方賠和工傷賠的區別,以及車禍工傷和肇事者賠償有沖突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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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和工傷事故怎么賠償
1、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和工傷雙重賠償標準是:發生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可以獲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害賠償,其中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誤工費等。
2、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工傷賠償怎么算: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喪葬補助金;工亡職工本人工資×40%/月=配偶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工傷的賠償項目主要有:一次性工傷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就業補助金。如果是死亡的,還有死亡賠償金和 撫恤金 。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又構成工傷的,它是可以獲得雙賠。
4、交通事故發生后工傷索賠。工傷指員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
5、獲得賠償的權利人是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的勞動者,賠償義務人是與勞動者具有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因此,工傷事故賠償法律關系主體之間具有勞動關系、為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其顯著特征。
交通事故工傷賠償和肇事方賠償一致嗎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和工傷賠償標準肯定是不一樣的,交通事故賠償是針對于在道路上發生了事故才會支付的,而對于工傷的賠償是針對于在工作中受到了傷才會給予的,而且兩者的計算也是不一樣的。
法律分析:工傷賠償和交通事故賠償不能簡單地說是否可以兼得,只能說工傷賠償和交通事故賠償并不沖突。工傷賠償是基于工傷保險關系,而交通事故賠償是基于侵權法律關系,二者并不沖突。
沒有沖突,可以共同賠償。由于工傷保險賠付是基于工傷事故的發生,與勞動安全事故或者勞動保護瑕疵等原因有關,因此,工傷事故在民法上被評價為民事侵權。這就產生了工傷保險賠付與民事損害賠償的相互關系問題。
法律主觀:肇事者需要賠償,因 交通肇事 侵權行為 造成的勞動者 工傷 ,勞動者既能獲得交通肇事侵權人的侵權損害賠償,也能獲得用人單位的 工傷保險賠償 ,即雙份賠償。
有的地方是傷者得到肇事方賠償后,工傷賠償要做一些扣除,如醫療等費用。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但如果勞動者遭受工傷,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例如職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傷職工雖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對交通肇事負有責任的第三人仍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對方全責,不知道工傷保險賠還是交通事故方賠,還是兩方都賠
據此,對方不賠,工傷保險應當賠償;不會扣工資,但從理論上,可以扣除你的醫療費(對方已賠付)。應當報工傷,但你不應當獲得雙倍賠償;你可以選擇工傷保險賠付,也可以選擇肇事者賠付。
如果你有社保,那互不影響,只要不是重疊的部分都能賠。比如醫療費,肇事保險賠了,那工傷肯定就不能賠了。另,交通事故的傷殘和工傷的傷殘是兩回事,雖然都叫“殘”,但是標準不一樣,所以也不影響。
如果被車撞傷,車全責,傷者走單位工傷還是保險公司賠償,其實兩者并不沖突。走單位工傷,首先需要滿足工傷認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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