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公司不想負責員工工傷后果,以及公司不承擔工傷怎么辦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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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拒絕為員工承擔工傷保險,合法嗎
1、單位不交工傷保險違法。根據規定,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2、公司拒絕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是不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3、法律分析:違法,主管部門應責令其限期參加,補繳費用,并需交納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以罰款。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保,職工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按法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4、不合法。若發生工傷事故傷害在30日內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去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勞動合同里面寫上下班工傷公司不負責是否有效
1、沒有法律效力。依據《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公司要承擔賠付責任。工傷免責協議違反法律原則,屬于無效協議。上下班造成的工傷事故,在申請工傷認定后,工傷待遇由工傷基金支付。沒有法律效力。
2、免責協議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依據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員工工作中發生了工傷事故,公司需要承擔賠付的責任。工傷免責協議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原則,屬于無效的協議。
3、法律分析:工傷概不負責條款沒有效,勞動合同中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若雙方約定如發生工傷,公司概不負責條款,明顯是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是無效條款。
4、即發生工傷的由勞動者自己承擔責任,用人單位概不負責等條款。這樣的條款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屬于無效。
5、律師解析 勞動合同中“發生死傷事故企業概不負責”的條款屬于無效條款。 一些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工傷自理”,即發生工傷的由勞動者自己承擔責任,用人單位概不負責。
農民工工傷老板不想負責怎么辦
工傷老板不賠償的處理辦法如下:農民工依法勞動爭議仲裁調解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請求確認農民工與某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并依法承擔自己的損失。
農民工受傷老板不賠償怎么辦農民工受傷老板不賠償,要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具體如下:(1)如果是雇傭關系,協商不成,直接起訴;(2)如果是勞動關系,則屬于工傷事故。需要申報工傷,進行工傷鑒定,確定傷殘等級。
工傷老板不賠償怎么辦工傷老板不賠償的處理方法如下:(1)如果是雇傭關系,協商不成,直接起訴;(2)如果是勞動關系,則屬于工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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