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加班工資補償標準這個問題,經濟補償金計算時需要包含加班費嗎?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領導讓我們每天加班,周末不休息,但是不漲工資,該辭職嗎?
付出遠大于回報,該選擇更合適的工作了。
分享一個真實案例朋友小A在一家創業公司工作,月薪8000,幾乎每天加班到晚上10點,有時候還到凌晨。周末也基本上要到公司開會,完全沒有自己的時間。老板允諾等公司上市了,每個人都會加薪送股份。這樣的日子持續了2年多,公司還是半死不活,小A最終選擇了辭職。
類似這樣的案例其實很多,當我們在工作中,發現自己的收入遠低于自己付出的勞動投入時,而且持續沒有變化,為什么不辭職呢?
35歲之前拼命賺錢,35歲以后拿錢保命這是最近非常流行的一句。35歲之前,年輕氣盛身體健康,我們拼了命去努力工作,加班干活,不就是希望能多賺點錢嗎?35歲以后,身體不如以前了,賺再多的錢有什么用呢?
所以樓主這樣的情況也要考慮目前年齡的問題,在合適的時間選擇合適的工作。如果有更好的發展,當機立斷去行動吧。
單位上班突發腦出血死亡,怎么賠償?
你好,單位上班突發腦出血死亡的,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亡認定。
一、該職工經認定確實為工亡的,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工亡賠償。1.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有工傷保險,那么就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規定向傷亡職工家屬支付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2.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那么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就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向傷亡職工親屬支付賠償金。
二、該職工經認定不構成工亡條件的,那么用人單位所需要承擔的責任就很小了。
參考法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公司讓員工少上班少拿工資合法嗎?
作為一個執業律師接觸過類似問題。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公司讓員工少上班少拿工資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需要與員工協商一致。未能協商一致的,公司的行為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希望能幫到您。
經濟補償金計算時需要包含加班費嗎?
一般來說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時候不包括加班費。
雖然《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有關經濟補償金的規定沒有明確說加班費是否應該納入經濟補償金,但從各地的司法實踐來看,大多在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時候都會剔除加班費。
原因很簡單,法律制定者認為經濟補償金是一種補償性質的費用,它應當以員工正常勞動時間為準進行補償,也就是按照5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來計算經濟補償金。而加班費是員工額外提供勞動所獲得的額外勞動報酬,它不屬于法律規定的正常勞動時間內的勞動報酬。所以在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時候要剔除加班費。
以上海為例,上海就明確規定加班費不計入經濟補償金當中。當年就有員工因為經濟補償金沒有計算加班費投訴公司,最后被法院駁回的例子。
至于具體怎么算經濟補償金,我舉一個例子,這樣方便你理解。
假設老王月薪7000元,其中固定部分的工資為5000元,2000元為每個月的固定加班工資。老王在公司干了一年零三個月,由于老王做事效率低、問題比較多,最后公司跟老王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支付老王1.5個月的經濟補償金而結束合約。
那么,老王的經濟補償金基數怎么算了,就是剔除加班工資2000元,只取剩下的固定5000元作為基數進行計算。用1.5×5000就得到了經濟補償金,就是這么計算的。
好了,現在我基本上解釋完了,你可以按照你們公司實際的情況對照進行測算了。希望能夠對你解惑。
公司強制加班,如何舉報?
首先明確一點,公司強制加班肯定不對,肯定違法,中國國情可能很普遍吧,其他發達國家就不去一一說了,畢竟還追不上別人的節奏,也不去羨慕嫉妒恨了,我相信中國這樣加班,勞動局真不知道嗎?只是沒人較真或者很少去較真,目前整個市場競爭白熱化,(國企,壟斷企業除外)你不加班同行就加班,總有一天加班的機會你都沒有,想起一句話既然你改變不了這個環境,那你就要適應這個環境!不是說要求你加班是合法是對的,說老實話我個人也不想去被強制加班,老板肯定想花一元錢讓你做10元的事,作為員工可能想朝九晚五就要按時走!有一天你你做老板了就理解了!
文章分享結束,加班工資補償標準和經濟補償金計算時需要包含加班費嗎?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嗎?歡迎再次光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