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事業補償金標準的一些知識點,和公司讓職工下崗應該都給什么補償?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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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銷社系統如何補償下崗職工?
供銷社系統的下崗職工參照國有企業的標準進行補償。
1、經濟補償金。
按職工入職年限,每工作一年,發放一個月的工資標準補償,但最低不得低于全省最低工作標準。
2、領取失業金。
單位要整理移交職工檔案,并到社會就業服務機構給職工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
3、按規定交納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各種社會保險至下崗當月。
東莞2021年失業金每月多少?
東莞失業保險金標準是按照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由社保經辦機構按月發放,2021年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東莞最低工資標準為1310元/月,因此,失業保險金為1048元/月。具體算法1310*80%=1048元。
公司讓職工下崗應該都給什么補償?
一、企業改制:你所在單位的這種變化,屬于國有企業改制。
國有企業改制對職工的安置辦法,一般有以下3種:1.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離開原單位,另謀職業。社會保險費由重新參加工作的單位繼續繳納,無單位的由個人全額繳納。原單位對職工發給經濟補償。2.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與改制后的新公司(你所說的汽車站的買主)簽訂勞動合同在新公司上崗,新公司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原單位對職工不給予經濟補償。3.對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與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職工離崗在家退養,新公司按月發給退養費和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到法定年齡時辦理退休手續由社會保險部門按月發給養老金,原企業對職工不給予經濟補償。二、經濟補償:采取買斷,給予職工經濟補償的法規依據是:1.國家《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一)略(二)略(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2.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八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第十一條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自離怎么領取失業補助金?
主動辭職不能領取失業金。領取失業金的一個必備條件就是勞動者失去工作不是出于本人意愿。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2022重慶失業金賠償標準?
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領取條件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一年以上;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
領取標準
1、從2019年1月1日起,失業金標準為全市最低工資最高檔標準的80%(即1440元/月)。
2、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間,在我市參保,且戶籍地在深度貧困縣的失業保險領金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至全市最低工資最高檔標準的90%。深度貧困縣指城口縣、巫溪縣、酉陽縣、彭水縣。
領取期限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
①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二年的為三個月;
②累計繳費時間滿二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
③累計繳費時間滿三年不足四年的為九個月;
④累計繳費時間滿四年不足五年的為十二個月;
⑤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七年的為十五個月;
⑥累計繳費時間滿七年為十六個月。以后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一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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