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單位辭退不簽合同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點,和六十歲以上不簽勞動合同補償標準?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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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歲以上不簽勞動合同補償標準?
六十歲以上、已經超過男性法定退休年齡!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只能與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你達到60歲以上、單位可以與你不用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簽訂勞務合同!對60歲以上的員工、已經不適用勞動合同法保護范圍、單位不用補償其未簽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
單位沒有給簽勞動合同,不給繳五險可以獲得什么經濟補償?
問題解析應當從三方面:未簽勞動合同、未繳納五險一金、辭退補償金。
第一、未簽訂勞動合同,可請求雙倍差額工資!入職30天內企業可以不簽勞動合同,但超過一個月還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屬于違規行為,應承擔違規責任。做了三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獲得后面兩個月雙倍工資差額,也就是可以請求2個月的工資。具體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
第二、五險一金不屬于勞動爭議范疇范疇入職三個月未繳納五險一金肯定是違規行為,但五險一金不屬于勞動爭議范疇,直接通過勞動仲裁是不會被受理。五險一金受相關行政部門監管,比如社保應當到當地人社部門或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進行 *** 投訴要求企業補交。公積金應當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投訴要求補交。
第三、補償金或賠償金問題中:干三個月不給交五險并以此為由辭退。此表述有爭議,是因為企業未交五險以此為由申請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還是企業主動辭退?以下分兩種情形分析:
1、以未繳納社保為由被迫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未依法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按照第四十七條執行。但是如果企業已經補交社保,該請求則不會被支持。
2、企業主動辭退
企業主動辭退,分為合法辭退和非法辭退。如果因為個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等企業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辭退,不用給予補償金。如果因為無法勝任崗位等情形,按照第40條,進行辭退,則為N+1標準進行補償。如果是沒有任何理由無故辭退屬于違規辭退,應當支付賠償金即2N具體參考第48條87條,計算標準參考第47條。這里的N是指在企業的工作年限,工作三個月N=0.5個月。
第四、 *** 步驟以及解決措施建議第一步:收集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由于未簽訂勞動合同,無法直接通過勞動合同證明勞動關系進行 *** ??墒占喝肼毜怯洷?、蓋章工牌、對公賬戶發的工資流水、蓋章的工資條、內部經手簽字的文件等。
第二步: *** 協商。如果企業已經辭退,應當讓企業出具辭退通知書,并與公司協商溝通經濟補償金。如果企業未辭退或者未出具辭退通知書,與企業協商溝通要求企業補簽勞動合同,并要求補交社保公積金。如果企業都同意,繼續上班即可。如不同意可進行下一步 *** 。
第三步:社保公積金 *** 。到社保公積金部門進行投訴并要求補交,如果還未被辭退, *** 期間繼續正常出勤。如果企業未按照社保要求進行整改補交社保,則進行下一步 *** 。
第四步:仲裁階段。到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請求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差額工資,可以申請企業未繳納社保被迫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如已經補交不可申請),其它隱形請求,比如加班費、報銷等。
【總結】證明勞動關系是支撐整個 *** 的關鍵點,因此首要任務就是先收集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其次如需最大利益化 *** 建議先咨詢法援并按照律師建議進行,因為各時間節點以及順序都將會影響最終請求和判決。最后協商溝通處理屬于最快速成本最低的解決辦法,建議先和企業溝通協商解決。
@小瓶子大職場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21怎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支付補償金的具體情形如下:
1、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需要裁減人員的。
6、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減人員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36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被辭退經濟補償標準是多少?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與我解除勞動合同后,補償費遲遲不給怎么辦?
聽您的口氣,關于補償費的給付在您的手里應有有效的依據,問題只在于給付的時間問題。
多次看到類似的新聞,這些無良公司太可鄙!
不知您所在地是否有幫助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中心(若沒有,可找當地有心的律師提供幫助意見),你可咨詢他們,請他們幫你向公司出具關于依法及時、限時給付補償費的函;內容還要包括若不再限時履行,牽涉到利息和誤工費賠償的內容。你是有理一方,萬一不行,就打官司,法院肯定會走依法調解的程序。
我是公司安環部門的,為了一個市級安全職能部門的無理上十萬的罰款,說了多少道理沒用,最后不惜冒得罪穿小鞋的風險,一紙律師說明函解決問題。
好了,關于單位辭退不簽合同補償標準和六十歲以上不簽勞動合同補償標準?的問題到這里結束啦,希望可以解決您的問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