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侵權工傷競合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侵權與工傷賠償能否并行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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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和侵權競合是否可以雙賠
法律主觀:勞動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可以同時享受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因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工傷的,在賠償的責任上屬于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
因第三人侵權造成受害人工傷的,工傷與侵權賠償可以兼得。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是可以獲得雙重賠償的依據如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的規定:①在中國境內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都要參加 工傷保險統籌 ,為勞動者 繳納工傷保險 費。
最高法工傷與侵權競合雙賠償嗎
1、因第三人侵權造成受害人工傷的,工傷與侵權賠償可以兼得。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2、可以。當事人的損害后果是由于第三人的過錯造成的,同時符合工傷條件的,可以獲取雙重賠償。二者雖然基于同一損害事實,但只存在于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之中,互不排斥。
3、法律主觀:勞動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可以同時享受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因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工傷的,在賠償的責任上屬于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
4、則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工傷職工可以獲得雙重賠償。例如:職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傷職工雖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對交通肇事負有責任的第三人仍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侵權與工傷競合的賠償范圍
1、法律主觀:侵權與工傷競合的,可以同時享受賠償,但是對于醫藥費的部分,則只能獲得一份賠償,也就是如果工傷保險基金已經依法支付了醫藥費的,那么侵權人則無需再支付醫藥費給受害人,而是由工傷保險基金進行追償。
2、工傷和人身損害競合時除醫藥費等競合的部分,其余的賠償都可以同時享受。比如工傷待遇里面的停工留薪和人身損害賠償里面的誤工費等費用。所以可以先申請工傷,之后向侵權人請求賠償。
3、民事賠償包括: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4、而 侵權 賠償,如果受害人對損害的發生存在過錯,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另外,在傷殘定級、賠償標準上工傷案件和侵權案件也有所不同。
5、法律主觀:勞動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可以同時享受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因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工傷的,在賠償的責任上屬于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
6、侵權損害賠償 低于工傷保險賠償的,其差額部分由工傷保險賠償予以補足,但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不應計算在扣減范圍內。這種責任的性質屬于補充責任。
工傷和人身損害競合時如何賠償
1、法律分析:工傷賠償與人身損害賠償是兩類性質不同的賠償方式,適用不同的法律規范,有不同的賠償標準和項目。在現實生活中,工傷經常與其他人身損害競合。
2、法律分析:工傷和人身損害競合時的賠償是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到人身損害,有權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保險賠償,如果所受人身損害系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所致,勞動者同時還有權向第三人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3、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4、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5、在遭遇工傷事故后,如果單位未主動申報工傷,勞動者本人應及時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申請,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6、即受害人可以同時主張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保險賠償,但其最終獲得的賠償不得超過其實際遭受的損失。
關于侵權工傷競合和侵權與工傷賠償能否并行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