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事業工傷,以及事業工傷 民政補助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事業單位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 2、事業單位工傷新規定
- 3、事業單位工傷處理流程
事業單位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撫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后一個月基本工資(或退休費)為基數,病故發20個月;因公死亡發40個月;烈士發80個月。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事業單位工傷新規定
1、法律分析:《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及涉及事業單位如下:擴大了工傷保險適用范圍:將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擴大到了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各類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
2、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的規定。
3、《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
4、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5、(六)停工留薪 標準: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要求: 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6、對工傷賠償標準作出了調整和明確,鼓勵采取和解方式解決工傷賠償糾紛;加大了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財政投入力度,保證工傷受害者的權益得到保障等。新規定對加強事業單位工傷司法保護、保護工作者的權益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事業單位工傷處理流程
1、法律主觀:事業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因公致傷法律程序 (一)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受傷害職工及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提出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單位不屬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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