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債權人代位權的含義和構成要件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債權人代位權的概念和形式要件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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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債權人的代位權成立的條件
簡述債權人的代位權成立的條件是債權人對行為人依法享有到期的債權;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債務人損害了債權人的到期債權。
簡述債權人的代位權的成立需要具備的條件如下: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著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
債權人代位權成立的要件:有合法的債權;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債權人代位權的構成要件包括: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著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債務人對其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已經到期;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代位權行使的條件是: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的行為已經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債權代位權的成立應滿足的條件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須有合法的 債權債務 關系存在。
試述債權人代位權的概念和行使要件。
1、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權制度的一種。保全債權是債權人代位權制度的基本價值取向。我國規定的代位權,是以傳統的代位權理論為基礎,針對近年來我國嚴重存在的三角債以及債務人逃債廢債現象而確立的新的債的保全制度。
2、行使代位權的首要條件,就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著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如果債權人對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或債務人對次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就不存在債權人代位權。其次,債務人對其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已經到期。
3、代位權的概念:代位權是指債權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時,債權人為了保全其債權,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代位權成立要件: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著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這是行使代位權的首要條件。
4、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成立要件 (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 (二)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
什么是債權人代位權
法律分析:概念:所謂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應行使卻不行使其對第三人享有的權利而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可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權利。
債權人代位權的法律特征是:其目的是為了保全債權;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提起的對第三人的權利;是從屬于債權人主債權的權利;是通過起訴的方式行使的權利。
代位權的意思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債權人為保全債權,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現有債權的權利。代位權亦稱代位求償權。東道國 *** 對其境內的外國私人投資須予以保證。
(二)代位權是債權人為了保全自己的債權而代債務人行使權利,并不是扣押債務人的財產。所以,代位權為實體法上的權利,而非 訴訟 上的權利。(三)代位權在內容上是為了保全債權。
關于債權人代位權的含義和構成要件和債權人代位權的概念和形式要件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