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公司合并、分立的種類及債務承擔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公司合并分立的主要形式與法律后果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公司合并、分立后,債務如何承擔
- 2、企業集團在實施公司分立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方面的問題?
- 3、公司法分立的方式與程序有哪些規定?
- 4、公司的合并與分立-2020年中級會計經濟法考試知識點
- 5、公司合并的兩種形式
- 6、原企業分立、合并的,消費者向誰要求賠償
公司合并、分立后,債務如何承擔
1、法律主觀:公司分立、合并時債務的承擔方式:公司在派生分立的情況下,由原公司與分立后新設的公司共同承擔債務,如果是新設分立的,由新設的所有公司承擔;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原來的債務由合并后新設的公司承擔。
2、法律分析:企業變更/合并/分立后,以前的合同需要繼續履行,且原債務應由變更后的法人承擔。
3、法律分析:企業變更、合并、分立后,以前的合同需要繼續履行,且原債務應由變更后的法人承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七條 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4、”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新設分立的債務歸屬。所謂新設分立,就是將原公司法律主體資格取消而新設兩個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
5、當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原來債務,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來承繼。
企業集團在實施公司分立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方面的問題?
1、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第一百七十七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2、公司分立中需要注意人事和財政分開,實行兩權分立,最好再成立一個督查部。
3、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4、公司分立涉及的稅務問題有增值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契稅,印花稅。
5、問題一: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如何更好的管理各地分公司人力資源部門? 總公司如何更好地實現對分公司的人力資源的管理,追根究底,是如何在組織管控體系下進行人員管理體系的建設。
公司法分立的方式與程序有哪些規定?
董事會擬訂分立方案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公司分立方案由董事會擬訂并提交股東大會討論決定;股東大會作出分立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東就分立的有關具體事項訂立協議。
法律主觀:公司法分立方式與程序的規定主要有:公司的分立方方式包括存續、解散等;公司的分立程序包括作出分立決議、簽署分立協議、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申請變更登記等。
公司法分立依照規定分為新設分立和派生分立兩種方式。
法律分析: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離和新設分立兩種形式。公司需分立的,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并按《 公司法 》的規定,履行通知債權人、處理債權義務后,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相關登記材料,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同。履行債權人保護程序。
國有企業分立程序:首先,需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特別決議通過;其次,訂立分立協議;再次,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第四,通知債權人;最后,需要辦理登記手續。
公司的合并與分立-2020年中級會計經濟法考試知識點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了解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年報的責任人員,公司利潤分配的順序和公積金、公益金的提取及使用。掌握公司合并與分立的方式和條件,理解公司設立登記以及公司財務會計方面違反公司法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公司法是經濟法里知識體系比較完善的章節,也是比較重要多章節之一,總計考點無疑會給我們理順思路,抓重點時提供一定的依據,這37個考點基本涵蓋了公司法的內容,可以在復習時結合教材加以留意。
公司合并的兩種形式
1、公司合并的兩種形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吸收合并是一個公司成為另一個公司的一部分,涉及到兩個公司。新設合并是指兩個公司同時成為另一個公司,涉及到三個公司。
2、公司合并可以采取的兩種方式是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股權收購是指通過購買公司的股權來實現合并。具體做法是,收購方通過向目標公司的股東購買其持有的股權,使目標公司成為收購方的附屬公司。
3、公司的合并可分為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公司的合并,具體情況如下:吸收合并又稱存續合并,一般是指,通過將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個公司的方式而進行公司合并的一種法律行為。
原企業分立、合并的,消費者向誰要求賠償
1、第三十八條 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
2、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第三十六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原企業分立、合并的,可以向變更后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3、法律主觀:原企業分立的消費者可以向分立后的所有單位索賠,原企業合并的可以向合并后的單位索賠。被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原企業分立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原企業合并的,可以要求合并后的企業承擔連帶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的合并以及分立是不需要清算的。
5、(3)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4)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因原企業分立、合并的,可以向變更后承擔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關于公司合并、分立的種類及債務承擔和公司合并分立的主要形式與法律后果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