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以及不當得利構成的四個要件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
- 2、不當得利包括哪些情形
- 3、民法典對不當得利的規定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
法律分析: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包括:沒有法律或者約定的根據;一方取得財產上的利益;另一方遭受財產損失;受益人取得上的利益與損失人所遭受的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不當得利是指個人或組織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的利益,其構成要件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有利益的獲得:不當得利必須是以某種方式獲得了實際利益,如金錢、財物、權益等。
法律主觀: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一)一方面取得財產上的利益取得財產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實而增加財產總額。
不當得利構成條件包括取得和利益沒有法律依據、取得的利益造成他人損失、并且取得的利益與他人損失有因果。
不當得利包括哪些情形
1、法律分析: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有四:一方獲得利益(包括財產積極增加與財產消極增加)。他方受有損失(包括財產積極減少與財產消極減少)。獲得利益與受到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2、基于行為而發生的不當得利:(1)基于收益人的行為而發生的不當得利。如出租他人之物、擅自利用他人的專利。(2)基于受損人的行為而發生的不當得利。如將他人的牲畜誤認為自己的牲畜而喂養,收款員因失誤而多找給顧客價款。
3、法律分析: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包括:沒有法律或者約定的根據;一方取得財產上的利益;另一方遭受財產損失;受益人取得上的利益與損失人所遭受的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4、在以下情形中,雖沒有給付原因,但排除不當得利的成立:(1)履行道德義務而為給付?;诘赖律系牧x務為給付行為符合社會道德觀念,一旦給付,即不得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民法典對不當得利的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如下善意得利人,返還義務以現存利益為限。
2、法律主觀:不當得利是《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于他人而取得利益。
3、不當得利《民法典》規定在第九百八十七條,第九百八十七條【惡意得利人返還義務】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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