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非因工負傷或患病職工工資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勞動者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工資待遇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云南省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資標準
- 2、非工傷醫療期工資如何計算
- 3、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工資待遇是什么
- 4、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用人單位如何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
- 5、員工病假工資怎么算
云南省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資標準
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分配制度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
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給勞動者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生活費的,必須同時承擔應當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img]非工傷醫療期工資如何計算
一、非 工傷 醫療期的 工資 應如何計算 職工患病休假在6個月內: (1)連續 工齡
回答于?2022-08-20
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工資待遇是什么
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 病假工資 、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病假工資。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 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用人單位如何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
勞動者患病或者 非因工負傷 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本市 最低工資標準 的80%。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工治療,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不低于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員工病傷假期工資。就是說,用人單位可以在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間確定病假工資標準,但無論確定的標準是多少,用人單位支付給員工的病假工資都不得低于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例如:某企業規定病假工資按員工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員工王某的標準工資剛好和最低工資一樣,則該企業應當按照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王某病假期間的工資。否則就是克扣工資,單位必須全額支付員工工資,并 向員工支付 拖欠或者克扣工資總額百分之二十五的 經濟補償金 。如果你以此為由 解除勞動關系 ,還可以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
員工病假工資怎么算
根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職工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病假工資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具體病假工資各地規定不同,例如上海市: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其中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法律依據: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五十九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上海市勞動局關于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
四、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其中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本人工資按職工正常情況下實得工資的70%計算。
五、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于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于本市在職職工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應補足到本市在職職工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準。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關于非因工負傷或患病職工工資標準和勞動者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工資待遇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