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遣散沒簽合同員工補償標準的問題并不復雜,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辭退編外人員會有補償嗎?,因此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遣散沒簽合同員工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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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編外人員會有補償嗎?
可能會有,也可能沒有。因為辭退編外人員是否有補償取決于具體的公司或組織的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一般來說,如果辭退的編外人員是因為公司或組織的經濟情況不好而導致的,可能會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如果是因為編外人員的工作表現不佳或其他原因被開除,可能不會有補償。另外,法律法規也規定了一定的補償標準,但具體應用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行業、公司、組織的補償政策有所不同,具體情況需要了解相關政策。
60歲以上解除勞動合同有補償金嗎?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但是前提是單位與職工簽訂了合法的勞動合同。職工年滿60歲就達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即使單位需要續聘或返聘,按規定也是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的,只能簽勞務合同,性質上不同于勞動關系,所以解除合同不需補償。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21怎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支付補償金的具體情形如下:
1、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需要裁減人員的。
6、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減人員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36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遣散費的賠償標準?
一、遣散費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遣散費的賠償標準,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該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經濟補償金的給付并不是依據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的約定,而是根據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直接適用的。其在主體的適用上具有平等性和強制性,只要雙方確立了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的給付就存在潛在的可能性。
二、經濟補償金的基數范圍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故應當是應發工資。
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范圍:
(1)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2)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另外,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對于用人單位存在倒閉或者因無力繼續生產而導致需要遣散員工的,是需要嚴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2021年公司關停遣散費的賠償標準?
答案是:2021公司解散賠償標準是按照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
1.工廠關閉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2.經濟補償金基數按照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工齡不滿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的勞動者本人月平均應發工資計算。
3.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5.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6.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7.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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